遗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关于遗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什么职责的问题,下文中将进行详细解答。
遗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一、遗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清理遗产目的是为了确立遗产的范围。专业的遗产管理人会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清点、核实。一般来说,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存款、不动产、贵重动产等实物财产都会知晓一些大概情况,但是一些非实物类财产,例如股权、数字货币、纸黄金、知识产权等则较为隐蔽,不易被其他继承人掌握,极易造成遗产的遗漏。因此,遗产管理人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以有效保障遗产的详尽、完整,确保遗产安全。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遗产管理人在清理并制作完遗产清单后,要及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此时,遗产管理人不仅要将遗产的具体情况和现状及时、如实报告,还要向“全体”继承人进行报告,即遗产管理人要依法查明继承人的范围,不能遗漏部分继承人。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后,由于需要操办丧葬事宜、处理一些逝者身后事等,继承人可能不会立刻要求分割遗产。因此,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分割前,遗产管理人要负责防止遗产毁损、灭失。例如,对于破旧房屋的修缮、对于遗产中存在生鲜易腐货物的变卖处理以及对于大量现金的保价处理等等。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被继承人去世后,并非债务就此一笔勾销,在分割遗产前,要在其遗产范围内优先清偿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同理,被继承人去世后,也不意味着他的债务人可以不用再还钱了,此时被继承人的债权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应予以确定并分配。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遗产分割,一般是遗产管理人职责程序中的最后一步。在分割顺序上并非优先法定继承,而是需要先查明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或遗赠协议等。如果未存在上述情形,则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如果是无人继承的遗产,则依据《民法典》第1160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规定执行。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这是一项兜底的职责规定,立法赋予遗产管理人必要时的职权,可以更好地管理遗产,保护继承人权益。例如,在确定被继承人债权时,遗产管理人可以继承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提起或参与与遗产有关的诉讼

二、遗产管理人是如何确定产生的?

关于遗产管理人产生有以下四种情形:

1.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

若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且明确遗嘱执行人的,则该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2.继承人推选产生遗产管理人

若遗嘱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遗嘱执行人无法履行职责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通常认为,所推选的遗产管理人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人。

3.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未推选遗产管理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4.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通常认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是指被继承人的户籍地

遗产继承过程中,并非都是要设立遗产管理人,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看是否有必要设立。而作为遗产管理人,也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至于,遗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什么职责?上文已经针对该问题做出了讲解。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遗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关于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什么职责的问题,下文将做详细解答。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当包括什么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关于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当包括什么的问题,下文将做详细解答。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员工辞职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当包括哪些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关于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应当包括哪些的问题,下文中将进行详细解答。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合同未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地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律师回复] 合同签订地具有管辖权
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4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遗产管理人履行什么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关于遗产管理人履行什么职责的问题,下文将做详细解答。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典当业工作人员不承接典当物品,不履行登记手续
[律师回复] 典当行即历史上的当铺,现代的典当业是一种金融业。主要的经营模式是,典当行将当物人所当物品按照约定进行保管并支付价值相当的钱款,待当物人用钱款赎回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当物人如期不能赎回,典当行就有权按双方事先的约定将所当物品进行处置。在实际生活中,典当业确实为人们提供了方便,人们将暂时派不上用场的物品进行典当,既可以获得资金用于生产生活,又可以省去对这些物品进行保管的麻烦。在有效期内所当物品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典当人可以将所当物品赎回。但是,典当业实行以物兑现的运营模式,如果不加以规范,违法犯罪分子可能会将非法获得的物品进行典当,获取钱财。为了不使典当业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销赃场所,有必要对典当业的经营活动进行严格规范。 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赎当时,当户应当出示当票。第五十一条规定,典当行应当如实记录、统计质押当物和当户信息,并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查。根据上述规定,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应当查验当户的有关证明,履行登记手续。如果典当业工作人员不认真遵守这些规定,在承接典当物品时,不按规定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的,就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对社会治安带来不利影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中规定,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典当业的工作人员不认真遵守有关规定,多次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的;或者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4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哪些职责?从业人员的应履行
[律师回复] 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督促,应当立即处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六)及时:
(一)建立,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控告、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服从管理、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检举。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举。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能处理的。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陪审员负有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的义务,主要包括依法履行参审职责、严格遵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遵守回避制度等规定。 (1)在通知参加庭审时,无正当理由的,应按要求参加审判活动;参加庭审、合议,并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时,做到尊重事实、依法办案。自觉做到不主观臆断、不徇私枉法,不违反与审判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2)在人民作出裁判之前,不泄露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不得向任何公民和单位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内部讨论案件的情况;不得在公共场合、新闻媒体上发表对未审结案件的意见或有损生效判决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评论。 (3)注重司法礼仪,除了要遵守普通公民普遍遵守的礼仪规范之外,还应当遵守一定的司法礼仪,包括参加审判活动时的说话内容、语气语态以及说话时的表情、动作,自觉做到语言文明礼貌、态度端正、准确恰当;参加审判时着装要得体;注意仪容礼仪等等。 (4)维护司法形象。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一定程度上代表司法机关人员形象。在工作和生活中,人民陪审员应当注重维护司法人员公正形象,严守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做到清正廉洁、为人公道正派。人民陪审员法对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人民陪审员规定了相应的惩戒、退出机制。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4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遗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什么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