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啥情况可以判缓刑?
1、如果受到的主刑处罚可能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且罪犯不是累犯的,有被执行缓刑的可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判缓刑算有案底。
因为判缓刑,代表已经有了犯罪记录。缓刑不是免除刑事处罚。缓刑与免除刑事处罚的区别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
二、被判处缓刑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1、被判处缓刑并不一定就不用坐牢了。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的刑罚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规定,服从监督,定期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考察机关批准。
2、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则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3、缓刑并不是所有犯罪的人都可以适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犯罪分子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类犯罪分子一般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而且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大。
(3)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可以适用缓刑,最终是否适用由法院依法确定。但是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三、犯罪分子有悔过的表现,就一定可以被判处缓刑吗?
1、犯罪分子有悔过的表现,不一定可以被判处缓刑。
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2、缓刑的撤销事由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2)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是否可以被执行缓刑由法院确定,法院作出决定的时候也必须要遵守现行法的规定。法院认为案件当事人属于累犯的,不会宣告执行缓刑。若是对具体啥情况可以判缓刑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