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后欠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是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的法人如果不可以清偿到期的债务,而且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务或者是明显缺少清偿的能力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的顺序清偿所欠的债务。在法院认定没有办法清算之后,提起诉讼要求清算的义务人承担清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破产流程怎么走
公司的破产程序具体如下:
1、向法院申请破产。
2、成立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确认。
4、依法进行清偿。
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
6、破产程序终结,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三、公司破产管理人应当负有哪些职责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公司破产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公司倒闭有债务纠纷怎么办,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偿还。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