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贪污钱构成贪污罪的要件是如何的?
1、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其中,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是主要客体;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所有权是次要客体。
4、客观要件
表现为利用职务上之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贪污行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要素:一个是利用职务上之便利;另一个是行为人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符合贪污罪的认定条件,可以按照贪污的数额进行量刑,最严重的是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犯罪的主体属于特殊主体,需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这项罪名属于结果犯,要达到法定条件才会立案追究责任。
三、贪污钱构成贪污罪如何认定?
(一)贪污罪的罪与非罪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其中对于被判死缓的,此时可以同时决定对其终身监禁,不能减刑或者假释。而在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除了要看有没有实施贪污行为外,同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的话则不能认定构成犯罪。
因此说,犯罪嫌疑人涉嫌贪污罪的,如果犯罪情节较重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判处罚金的处罚;如果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的,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法院可对其进行从重处罚,以上为贪污钱判多少年的回答。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