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违约条款怎么约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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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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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程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条款有如果未按照工程承揽合同当中所注明的质量标准进行,则有定作人有权对承揽方进行追责。同时承揽方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交纳货物,定作人需要根据合同当中的日期交纳货款。关于工程款违约条款怎么约定可以参考下文。
工程款违约条款怎么约定

一、工程款违约条款怎么约定

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应该根据违约行为约定,法定的违约责任包括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工程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约定具体的违约金的支付的金额,施工违约合同协议书是需要承担违约金或者是利用一些其他的方式来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的。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施工人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配合承包人的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人支付工程价款、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

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或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的期间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工程欠款纠纷证据有哪些

工程欠款纠纷证据如下:

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4、提交其它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如向法院提交主张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等。此外,施工方被拖欠建筑工程款的,除了是可以起诉发包人外,还可以将承包人、分包人等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起诉索偿,被告人越多,就越有可能追回欠款

三、拖欠工程款诉状怎么写的

1、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承包人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以上就是工程款违约条款怎么约定的相关内容。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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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违约金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认定处理、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违约责任的处理以及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的调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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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民法典》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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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正在设计搬迁,所以在郊区买了一块地皮,准备在那里盖新的厂房和办公楼,已经设计好了,找了建筑公司承接建筑,合同签了,但是和没有合同日期交付,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违约金吗,关于工程违约金合法吗?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不,能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关于“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明确规定施工人因逾期交付而承担违约责任,这里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发包人因逾期交付受到的损失、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减少价款、执行定金罚则等。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没有具体法律标准。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在建设工程上,由于违约的种类繁多,客观上为以法律方式制定违约金标准带来困难,事实上目前我国亦无相关具体的法律标准。在务实中,通常违约金合同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性违约指的是一旦有违约行为就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具体性违约指的是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可以约定不同的违约金数额。本案属概括性违约金合同,规定只要违约就要向对方支付法定违约金,既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数额,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约定存在瑕疵,属违约金约定不明。
对建设工程违约金约定不明的实践处理。可援引《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明确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即为违约损失,违约金数额一般以给损失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同时损失方负有举证义务,以证明对方有违约行为以及因对方违约给自己所带来的实际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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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乡承包了一个工程项目,准备发展,为了防止工程违约,延期而导致损失,打算与合作的施工团队签订工程违约金的合同,关于工程违约金的规定,一般是多少?
[律师回复] 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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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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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建筑公司,跟一家公司签了合同改造办公室,完工后未安合同时间付工程款,想知道工程款逾期咋办,工程有违约金吗,工程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谢谢
[律师回复] 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判断
首先,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是:
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其次,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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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用条款违约金是多少
在工程通用条款当中根本就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支付标准,而且,项目工程开始之前所涉及到的书面合同非常的多,这些合同表面上来看虽然都和这项工程有关,但在不同的情形当中要支付的违约金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确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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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欠条上违约金有效吗
你们俩要是觉得对方有点儿不靠谱,那就可以在合同里头规定点儿违约金。比如说你们俩签的那张工程款欠条上,如果已经明确规定了违约后得赔偿多少钱的话,这违约金就是合法生效的。但是,你想想,如果这违约金还没你实际损失的多,那你就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那儿要求他们给你加点儿;反过来说,如果这违约金比你实际损失的高太多了,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会考虑给你降点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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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是否缴税
[律师回复] 1、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需要缴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但如果违约方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一方,由受让方收取其违约金,对于受让方来说应不涉及营业税的缴纳。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营业外收入,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支付违约金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因此,企业支付违约金取得对方开具的适当凭据可在税前扣除。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这说明,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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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从城里回来就在承包工程,一切都很顺利,但是后来由于某些原因,这个工程没有按照合同上的期限完成,按照之前协商的需要赔付违约金。舅舅接的工程违约,工程局辞职违约金怎么支付
[律师回复] 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法律只是限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不限制。当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时,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数额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综上,在一般的情况下,员工辞职是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只有员工在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才要对该企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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