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如果质量不合格能修复,在修复好后还是要支付价款,但可以扣留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质量保证金。但因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中国工程质量举报应该到哪个部门
工程质量投诉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工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二)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三)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四)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五)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六)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七)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发现质量问题,也即工程还未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监工方发现质量存在问题。根据以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的程序的规定,在发现问题之后,监工的工程师需要判断严重程度,做出是否返修的规定,若需要返工的,需要交给监理师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可以扣工程款吗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只要工程的质量不合格,那么就可以扣工程款,但前提一定要拿出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到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协商不好,也可以走诉讼的程序解决。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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