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诈骗罪已结案怎样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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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被诈骗分子诈骗了,被害人可收集与诈骗有关的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会立案侦查,如果不能全部退赔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诈骗分子赔偿损失。具体诈骗罪已结案怎样判刑,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具体诈骗罪已结案怎样判刑

一、具体诈骗罪已结案怎样判刑

诈骗罪立案之后经检察院起诉、法院进行判决后进行处罚。经查明构成诈骗罪的,法院一般会判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犯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并处罚金。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语言欺骗也有文字欺骗等。

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认识错误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

3、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

4、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获得财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积极财产的增加,如将被害人的财物转移为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或者获得债权等财产性利益。二是消极财产的减少,如使对方免除或者减少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债务。

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我国刑法要求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其中的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与国家。比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成立诈骗罪。

6、责任形式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哪些诈骗所得要追缴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如何判断是伙同诈骗还是中间人,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界定中间人是否共同诈骗的方法如下:

1、二人及以上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实施的诈骗行为。

2、行为人具有实施犯罪的共同故意。

3、行为人通过诈骗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4、诈骗案中,如果对诈骗一事明知,则属于共犯,如果不知情,则属于中间人。

(二)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

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具体诈骗罪已结案怎样判刑,具体回答如上所述。只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诈骗财物的行为,无论是私人财物还是公有财物,只要金额较大即会入刑立案。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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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正在上大学,身边有同学借了校园贷无力偿还,我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请问校园贷具有涉嫌敲诈诈骗,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大学生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校园消费金融的实际需求,许多金融平台(P2P等)、民间小贷公司等机构趁势而入,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于是各种“校园贷”应运而生,在全国各大校园风靡一时。
“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金融平台,在给学生提供资金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滋生诸如“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差、心理承受能力弱、法律维权意识不强,“校园贷”违法犯罪给学生的心理、精神造成极大伤害,一些学生因此辍学,个别甚至自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校园贷”诈骗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款项后即将其“拉黑”不再联系。
一种是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
还有一种更为极端的,要求学生提供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一旦学生无法如期还款,便以此威胁,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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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敲诈勒索罪,具体如何判刑?不是主谋,主谋已经招供
[律师回复] 敲诈勒索罪判刑具体如下: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敲诈勒索数额达到1千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敲诈勒索数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手段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敲诈勒索数额超过1千元的,每增加200至3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敲诈勒索数额超过1万元的,每增加1千至2千元,可以增加1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根据敲诈勒索数额增加刑罚量确定的基准刑,一般不超过法定最高刑。(2)敲诈勒索次数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三个月的刑期;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根据敲诈勒索次数增加的刑罚量一般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根据敲诈勒索次数增加的刑罚量一般不超过三年。
(3)有殴打被害人情节的,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
(4)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因敲诈勒索造成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敲诈外国人、港澳台同胞、老弱病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酌情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确定宣告刑的特别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但根据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计算的拟宣告刑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其他严重情节”,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宣告刑;不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三年有期徒刑为宣告刑。(1)敲诈多人或多次的;(2)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3)因敲诈勒索造成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4)敲诈勒索过程中致人轻伤或多人轻微伤的;
(5)敲诈勒索集团的首要分子;
(6)敲诈外国人、港澳台同胞、老弱病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诈骗案立案的具体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如下: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审判阶段: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辩护律师自人民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诈骗罪立案时限一般来说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若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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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已结案如何判决?
诈骗罪已结案是不需要判决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已经结案了,就意味着已经做出了定罪量刑,通常情况之下,根据诈骗的数额的大小和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的判决。诈骗罪已结案如何判决,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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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保险诈骗罪具体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保险诈骗罪具体量刑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律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
第四项、
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
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对于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保险金达到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25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诈骗手段非常恶劣或残忍的;进行保险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诈骗造成保险人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手段触犯他罪条文尚未构成他罪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保险金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如达到20万元以上,单位如达到100万元以上,即可认定。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主要是指以保险诈骗为常业的;属于保险诈骗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保险诈骗造成他人如保险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及影响的;以及具有多个严重的情节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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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已结案如何判刑?
诈骗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诈骗数额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对诈骗罪已结案如何判刑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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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敲诈勒索罪具体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肋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目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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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结案流程具体有哪些
打架结案流程具体有派出所在接警立案后24小时内给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受害人去做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派出所要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或立案后先治安拘留行为人,再转为刑事拘留,之后就是有关的案件的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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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具体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电信诈骗主要是通过手机短信和电话要求对方转账实施的诈骗活动,网络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才去欺骗隐瞒的手段进行数额较大的诈骗活动,二者都是属于诈骗活动,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的区别就是诈骗的方法不一样,但是本质是一样的。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度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增强自我意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诈骗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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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最近想要了解一下诈骗罪辩护具体是怎样的,相关规定又是怎么样的,具体怎么规定的,客观要件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 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 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 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 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 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 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 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 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 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 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 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 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 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 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 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 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 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 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 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 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 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 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 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 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 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只能成立盗窃罪。 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 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 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 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 数额较大, 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 数额较大,以 2000 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 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 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 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 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 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 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 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 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 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 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 为仍然成立诈骗罪; 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 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 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 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 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被害人因被欺诈花 3 万 万元的物品, 元人民币购买 3 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 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 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 万元购买该物品, 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 会花 3 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 3 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 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 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 取财物的 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 性利益。 条的有关规定, 性利益。根据本法第 20 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 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合同诈骗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情况属于合同诈骗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二、合同诈骗的情形有哪些
1、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业务员或一般员工,而隐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划人因为极少直接与受骗者接触,从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义行骗,可以减少行骗的风险,增加行骗手段的隐蔽性。更有甚者,公司连自己招聘的员工都骗,情节十分恶劣。
2、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识破,便马上闻风而逃。当他们认为风声不紧的时候,就会重操旧业。因为他们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所以在很短时间内他们便可以迅速成立诈骗组织,实施诈骗行为,而且,为逃避法律惩罚,他们会吸取教训,得手后立即销声匿迹,给有关部门查办造成困难。
3、运用见证手法骗取信任合同诈骗公证和律师见证的形式,是较为流行的法律见证形式。正是由于这两种形式社会效果好,也为老百姓所熟知,行骗者容易抓住这种心理,从而体现其合作项目和合同的真实性。受骗者此时更多的想法是,合作项目和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若对方违约,通过法律程序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这也使得受骗者心里如吃了定心丸一样,完全相信行骗者,从而被行骗者多次骗走财物,有时甚至连续被骗还毫无察觉。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方法,通常在受骗者尚且犹豫不决时,行骗者只要使用这种办法,受骗者都会信以为真从而受骗上当的。
4、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分子身份证、单位证明等证件均为伪造,并非常善于伪装,虚张声势甚至假借他人资产以显示其实力,投其所好甚至对受害单位方主管人员进行行贿,以骗取其信任。
5、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分子或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此类票据,足以乱真,或以非法手段获取,不易被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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