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工资能不能随便定
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公司不能随意约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即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如果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差额。员工试用期工资除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还应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三、试用期不给工资合法吗?
试用期不给工资当然不合法。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免费的。申请劳动仲裁要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还得提交和你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审理时带上。
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四、劳动法关于约定试用次数的规定
关于试用期的次数,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内劳动者的表现符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就需继续履行与其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要求,企业有证据证明其不符合的话,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不能以调岗、劳动者能力尚待提高等理由重新约定试用期,这种做法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工资能不能随便定?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是不可以随便定的。用人单位在支付试用期工资的时候,是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也不能低于单位所在的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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