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64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如何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如何办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如何办

一、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如何办

房屋合同到期租户不搬的视为继续履行之前的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签了租房合同不到期不给退押金应该如何办

签了租房合同不到期不给退押金的处理办法是: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需要注意押金并不等同于定金,押金和定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租房签合同房东违约了如何办

租房签合同房东违约了,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一、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如何办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屋租赁·推荐文章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如何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56****898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1****34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466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6****898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1****34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466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6****898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1****34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466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
法律风险自测隐私保护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