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的范围为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及海域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民法典优先于抵押权的有什么
优先于抵押权的有留置权和先于抵押权设立的租赁权。同一动产上如果设立了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在抵押权设立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且被转移占有的,原来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我国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种类有什么
禁止抵押的房产类型有:
1、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
2、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
3、尚未达到五年期的经济适用房;
5、部分已购公房也无法进行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民法典规定抵押财产的范围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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