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提成工资如何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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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业务员提成工资如何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业务员提成工资如何算

一、业务员提成工资如何算

业务员的提成工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计算。如双方约定按提成业绩的一定比例来算的,则业务员取得一定的业绩后,单位需按业绩的一定比例来向其支付该部分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工伤如何算工资?

工伤期间如果职工停工留薪的,则工资按照其原水平来计算。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以单位照常发放即可,而发放工资的周期则仍然是按月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企业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企业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二分之一乘缴费年限的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于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的1.2%;

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工龄30年提前退休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1、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的标准全额发给。

2、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88%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2%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75%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业务员提成工资如何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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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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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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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克扣员工的提成,企业克扣员工的销售提成有哪些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提成款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因此,由于提成款属于计件工资的主要方式之一,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提成款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提成款外,还需支付相当于提成款25%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内容,相信您对有关“员工销售提成如何支付”以及“企业克扣员工的销售提成怎么办”等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生活中,不少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主要是由销售提成构成的,但企业以销售款项未回款等缘由克扣或者拖欠员工提成款的情况有不少,如果您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向单位要求您应得的提成款和经济补偿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工资权益。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麻烦,不妨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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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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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要算提成的,这里法律中规定的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候的工资指的就是所实际发放的工资 因此可以计算很多的事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还可以进行沟通,利用法律条文来晓之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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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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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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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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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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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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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权不要提供工资清单吗,员工提供工资清单有用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工资支付知情权,即劳动者有权知道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总额的组成、工资支付的项目和水平等内容,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当依法提供工资清单。公司拒绝提供工资清单的做法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实践中,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等。但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未经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工资支付制度对职工没有约束力,其无权单方自行作出不再提供工资清单的决定。
作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职工代表等与公司协商处理纠纷,如果公司仍然拒绝依法提供工资清单,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劳动者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则应当妥善留存工资发放相关记录,以便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作为解决问题的有效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事项发生争议,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解决劳动纠纷时提供。用人单位拒不提供或提供不能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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