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会不会可抵押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会不会可抵押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会不会可抵押

一、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会不会可抵押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可以抵押。房产证是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民法典房产证抵押了会不会可以过户

民法典房产证抵押了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过户。抵押房产证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非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抵押权人拒绝交易请求的应在解除抵押状态后进行过户。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抵押的房产会不会可以卖

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但是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会不会可抵押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会不会可抵押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4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拆迁补偿所得房屋可否抵押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拆迁补偿所得房屋可否抵押,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抵押土地未抵押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 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5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未取得房屋抵押证书的房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咋办房屋不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法律责任开发商须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所有权能够依法转移给买受人,这是开发商最基本的一项义务。房屋不能按期取得房产证可能是开发商的责任,也可能是买受人的责任,属于开发商责任的如开发手续不齐全、房屋被查封、办理房产证的备案资料不齐全等,属于买受人责任的如未能缴纳办理房产证前需缴纳的税费等。如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未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已售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问题已售房屋又抵押给第三人的法律责任由于现在房地产开所需资金较大,很少有开发商能够支付全部建设资金,个别开发商为筹集资金,将已售出的房屋再次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这种做侵害到买受人的利益。在房屋销售后,开发商对已售房屋就已没有处分权,如果此时开发商再将房屋进行抵押,是一种恶意的违约行为,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但这种情况不适用双倍赔偿,只有售房前已抵押且对买受人隐瞒抵押事实的才适用双倍赔偿。
房屋抵押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物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示: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这条规定的措辞为“不得”,是强制性规定,依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因此,抵押人逾期未付款时,只能对抵押房产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案例: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陈某与赵某于2006年10月签订《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一份,约定赵某以其名下的上海市大连西路某处房产作抵押,向陈某借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双方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在合同期内或赵某未违约,则陈某不得出售抵押房产,如赵某违约或逾期还款10日以上,则抵押房产归陈某所有,陈某可以处理房产。之后,陈某借款30万元给赵某,双方还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记载他项权利人为陈某,债权数额为30万元。2007年1月31日,赵某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其向陈某借款30万元,在本月31日前尽力而为,连本带息一次付清。后陈某于2008年8月以赵某至今未返还借款为由,诉至,要求将抵押房产判归陈某所有。  认为,赵某理应返还陈某欠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如果赵某无力偿还,陈某有权对赵某抵押的房产依法行使抵押权,但抵押权行使的方式应是对抵押房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优先偿还抵押权人(陈某)的本息,抵押权人无权直接要求抵押房产归己所有。据此判决:赵某返还陈某借款30万元并支付利息;如赵某不履行债务,陈某有权以抵押的赵某名下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土地抵押贷款未抵押房屋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 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抵押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抵押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咋办,已售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咋办房屋不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法律责任开发商须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所有权能够依法转移给买受人,这是开发商最基本的一项义务。房屋不能按期取得房产证可能是开发商的责任,也可能是买受人的责任,属于开发商责任的如开发手续不齐全、房屋被查封、办理房产证的备案资料不齐全等,属于买受人责任的如未能缴纳办理房产证前需缴纳的税费等。如因开发商原因,购房人未能按期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自身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已售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问题已售房屋又抵押给第三人的法律责任由于现在房地产开所需资金较大,很少有开发商能够支付全部建设资金,个别开发商为筹集资金,将已售出的房屋再次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这种做侵害到买受人的利益。在房屋销售后,开发商对已售房屋就已没有处分权,如果此时开发商再将房屋进行抵押,是一种恶意的违约行为,应承担因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但这种情况不适用双倍赔偿,只有售房前已抵押且对买受人隐瞒抵押事实的才适用双倍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已抵押还能再抵押吗?
满足以下条件的房屋也是可以再次抵押的:1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为住房和商业用房、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房屋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要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如何认定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出租的,原则上抵押权人不能通过另行提讼的方式请求解除抵押人与第三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抵押权的实现应当在执行程序中解决。对于在执行程序中抵押人作为被执行人擅自出租经查封抵押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执行局已经另案答复你院。执行有权以裁定形式直接予以处理。第三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查封物的,人民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解除其占有,但不应当在裁定中直接宣布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而仅应当指出租赁合同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
相关知识: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
(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不是可抵押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不是可抵押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该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如何认定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出租的,原则上抵押权人不能通过另行提讼的方式请求解除抵押人与第三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抵押权的实现应当在执行程序中解决。对于在执行程序中抵押人作为被执行人擅自出租经查封抵押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执行局已经另案答复你院。执行有权以裁定形式直接予以处理。第三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查封物的,人民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解除其占有,但不应当在裁定中直接宣布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而仅应当指出租赁合同不能对抗申请执行人。
相关知识: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
(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5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现在爸爸把我们家的土地抵押了出去,但是房屋并没有进行抵押,我想请问一下有关土地抵押房屋未抵押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根据该条规定,地上建筑物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应当一并办理抵押手续。即使抵押权人只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没有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也应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关于土地抵押房屋未抵押的事情,一般在已经对土地进行抵押的情况下,再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会构成对土地使用权的重复抵押,即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进行抵押的行为。《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虽然法律规定抵押地上房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但是此时土地上设立的抵押权属于未登记的抵押权,缺乏公示效果。为了保护交易安全,特别是第三人的利益,在受偿顺序上未登记的抵押权要劣后于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房屋抵押房屋抵押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四:抵押财产的价值。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九: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抵押权基本权利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抵押程序
1、抵押登记申请,需要递交上诉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2、受理申请3、审核4、登记5、收费发证6、立卷归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会不会可抵押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