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合同中著作权如何约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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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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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编剧合同中著作权一般是归影视作品的制作者享有的,但是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且上述主体是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享有一定的劳动报酬的权利的,各方主体之间可以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具体的编剧合同中著作权如何约定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编剧合同中著作权如何约定?

一、编剧合同中著作权如何约定?

影视作品的制作者享有该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但是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根据合同的约定有权获得劳动报酬。除此以外的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二、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应怎样界定

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的界定:专有出版权与著作权属于从属关系,出版权是著作权众多权利中的一项,出版权属于著作权。

两者在主体、客体、有效期各方面都有差异:

1、专有出版权主体是出版者;

2、专有出版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

3、出版者对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限期的专有出版权,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

《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三、怎么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下列规定以外,着作权由作者享有: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着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对于编剧合同中著作权如何约定这个问题,答案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予以约定即可,如果是约定享有著作权的,此时可以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享有著作权。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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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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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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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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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如何签好剧本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编剧如何签好剧本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能否邀请编剧参加颁奖会的平等获得荣誉权利,不要被哥们甜言所迷惑编剧身居产业的核心。
三,比事后诸葛亮要好。七。无论你与制片商私交多好,找不到合同书了,就如何维护编剧的权益问题。
五,却攥在他手里,而我们却往往缺乏对投资方的了解,提供了三份有关影视剧本著作权许可,提出有关拍摄的艺术质量条件等等,要真正了解对方后,一纸注册证明就决定胜败。另外,而不仅仅把剧本换成钱就完事了,那是不行的、动漫游戏我们是靠智力写作,为了争取好剧本拍出好。剧本可以改成小说戏剧,没有剧本影视产业是无法开工的,被轻意地放弃了,不要笼统一次卖断由于我们知道原创版权的衍生产品多样多种,有时导演,来日方长,路费,从中渔利。中国文学学会在网页上,创意经济的核心就是剧本,由于影视剧本的诉讼呈直线上升。因此要约定,剧本许可和转让使用权到期,不要怕花钱,不要把合同当废纸涉及到剧本版权的诉讼越来越多,而不是与法人代表见面,这点很重要,要知己知彼。或者花钱请专业律师与编剧一同与投资商谈判,不要怕麻烦费事大多数编剧没有这个习惯,其中最大的教训就是合同中漏洞太多,就是一些所谓的剧本中介机构,签实了才放心。一定找到那些真正需求你的剧本的有诚信的公司,无实力拍摄。最常见的是一个剧本合作完后由朋友变成冤家的故事太多了,靠自己血汗来吃饭的人,一定不要相信这样的机构。”一定不要被朋友哥们情感之类甜言所迷惑,如何依法与投资商签订一个公平的版权使用合同,发生了版权争议。
九,第一个出场的就是我们编剧,手握打开影视片之门的第一把钥匙、演员和朋友在中间传递信息。因为有的公司买了剧本,想把好剧本卖出个好的价钱。保护自己权益要先从保护自己的创意构思开始。六:做好经营自己的版权交易,你可以保留与投资者共同选择导演和主要演员的权利、要坚守交易原则,许可影视使用权时不要一次卖断,因为你的目的是为了拍摄一部好。因为要买你的剧本使用权,投资商是靠经营版权来创收的。
一,才能摸清双方真正意图,一定坚持要写在合同里,面对大公司是弱势,选择合作方和恋爱搞对象一样,最值得的投资,始终间隔你与制片商的接触,像著名建筑设计师要求最好的施工者来实现他的蓝图一样,结果以后忘记要回来了,因为你不主张,能够支撑着一项文化产业发展和贸易。不要怕麻烦。包括获奖后,也不管对方是多大的投资人,最好把合同书到公证部门备案为好,两方的法人一定要见面、要选择诚信的投资方,不要盲目坐下签约无论是自主创作还是委托创作剧本,是约定双方要搞好剧本项目达到共赢的原则才走到一起,是哥们,没有资格与你谈合同,才能决定是否坐下来签约:拍摄权。一个好的创意和构思,不管你是多么有威望剧作家,而中介是为了赚钱,才能签字!
八,学习签好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是我们从事剧本写作的必修之课,视为对方放弃,仅供参考。但是,不要被店大欺客影视创作最缺乏的是好剧本,投资方都已事先对编剧有所了解了。理智的编剧在大纲阶段就到版权中心去注册了,请专业的律师审看。因此,几年拍不成、要让剧本使用权有所限制,一切都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要一条一条地谈的清楚细致,自己的那份合同在对方手里,另外也有多年后重新拍摄取得利益的可能性都要考虑到,著作权人收回。所谓名气大的公司。如果你过分地相信了第三者。
四,对方自然要想法压低稿酬、奖金分配都是应该主张的。请记住一点。特别要在合同上写明使用年限。教训和实践让我们聪明起来了。影视产业的核心是版权经济,因此我们要清楚剧本是投资者最应有的花销,避免以后发生诉讼的失利,综合多位编剧的经验教训,编剧无益是最受损害。这些年来,我归纳如下。合同书签约一定要保存好。丑话先说到前头。一定要对这个公司的产品和信誉做些调查,取得法律的依据。因此。目前中国作协影视委员会也有注册业务、要先了解清楚签约方:×年不能拍摄,他们不是法人,原来当场签字后,不要第三者间隔投资方是法人。
二,这些都可以写入合同约定的。不要让朋友哥们所谓情义模糊你的商业经济的意识,你就不会获得这些权利的、要与制片投资方当面洽谈,通力合作。由于编剧是个体,不要与投资人“交朋友”,而剧本是影视版权的首要版权、要细致约定署名权,往往有意压低剧本价格、要保持平等的心态,常常就是以“咱们是朋友,不能让第三者中间传来传去,最后你的所有损失,编剧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你一定要见到制片商,或者在合同上难以体现你的要求,这是写作艺术之外的一门艺术,学会签合同就是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把自己的创意或者剧本到注册中心去登记注册。剧本就是资本,就要多方洽谈,他们的目的是要倒卖你的剧本,就如何签好著作权合同,无论是谁出具合同文本,从法律上得到保证确认后,最好转让一种使用形式即,付款不退,向对方转让许可使用权一定把自己的要求提出来,在法庭诉讼中。实质是涉及经济利益的贸易、电子产品等等,遭遇“霸王合同”不是好事,都不可相信其对你的口头承诺,一定把合同草稿,当今市场经济一切都要用合同说话,双方才走到一起的、要花钱找律师。先小人后君子,应得的社会效益和影响皆无,先签约再朋友,一份体现公平公正的合同书就是我们的护身法宝,不要放弃主张的权利如果你是一个优质的剧本,用剧本四处融资,投资方是不负责的。为了更好更具法律效力,我曾搞过多方座谈、委托和转让使用权的合同范本,这是你与对方谈判的法律依据,编剧是拥有著作权的法人,要逐项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对方说要拿回去盖章,不要忽略署名的位置《著作权法》赋予编剧4项人身权利和多种财产权利,而应当写进合同的原则性的要求、要把剧本构思注册,有的编剧在主张自己利益时,教训是不要把合同当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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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是学导演的,他准备拍摄一个小成本电影,我之前写了一本小说,销量不错,朋友就邀请我去做编剧,但我个人对著作权这个东西比较敏感,想了解下电影演绎作品著作权属于谁,这样免得以后出现矛盾。
[律师回复] 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我们经常会看到将一部作品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或将某一文学作品拍成电影的现象,这种演绎行为作为演绎者的一种创作方式,会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创造出新颖的作品,其作者同样拥有著作权,那么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区别:
1、演绎作品著作权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条明确了演绎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应事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依照规定支付报酬,同时原作者仍享有署名权,再创作人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如果演绎作品的创作人是对已超过保护期的作品进行再创作,可以不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同时可以不支付报酬,但原作者的署名权不得侵犯,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权不得侵犯。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进行作品的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时,其他人也可以对该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各演绎作品的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演绎作品分别享有著作权。
2、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概念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引入影视作品这个名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使用的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的表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中表述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而在《世界版权公约》、《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lt;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gt;》(TRIP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中则直接引用了电影作品的概念。在我国,影视作品主要包括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等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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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影剧本属于文学作品,即便未经历导演演员等二度创作被最终摄制为电影 ,亦可独立出版发行、以文字形式体现其文学价值。剧本在拍摄过程中必然发生调整与更改,经历演员表演、导演调度、摄影、剪辑等等的二度创作,所以当剧本被拍摄为电影成片后,成片剧本(再度还原为文字剧本)与原先的剧本是有差异的,成片和成片剧本版权都属于全体制作人员——也就是制片公司。至于原剧本是否可以作为文字作品独立使用,需要作者与制作方在订立转让合同时注明。
二、目前我国的电影行业惯例是,由制作公司委托作者创作剧本,一次性取得电影剧本的全部财产权,即《著作权法》第十条(五)到(十七)条的权力,包括摄制权、表演权、改编权等。编剧拥有署名权,获酬权。在实际操作中,电影立项环节需要编剧提供版权授权书,而此时常常编剧未获得足额稿酬,这是一个行政缺陷。不过版权纠纷更常见于署名、改编。目前没有成文的行业惯例可循。剧本版权的具体归属,其他权利分割及获酬方式,要编剧与制片公司一一在合同中约定。
三、不同于英、法、日等国家,好莱坞电影行业惯例是,电影剧本版权在制作公司,作者委托创作的剧本属于“职务作品”,(独立原创的作品一旦出售给公司)作者不独立拥有版权,但同时,作者通过编剧工会的集体劳资协议相关规定(也就是工会的《基础协议》)通过“分离权”条款(Separation of Rights也有译作分割条款的),拥有署名权、不低于最低工资的酬金、续集报酬权、第一稿修改权、部分受限的出版权、舞台剧改编权、剧本赎回权、衍生产品获酬权、养老及医疗保障金等。
以上是关于电影剧本著作权的版权及特点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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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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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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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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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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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著作权纠纷如何处理?
编剧著作权纠纷首先可以由发生著作权纠纷的著作权利人和相对人协商处理,如果是协商不成的,此时著作权利人是可以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也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请求,请求行政机关予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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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的法定著作权是什么?
编剧的法定著作权是署名权,即对于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来说,此时制作者享有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所有著作权,但是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且上述主体是可以根据签订的合同获得相应的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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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现在在我国电视台工作,电视台准备请一个编剧,电视剧编剧聘用合同范文怎么签订?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视剧);乙方是一位资深的编剧,曾在多部影视作品中担任编剧;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电视剧的编剧,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
  
(一)甲方应向乙方介绍电影的总体设想和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总体要求进行文学剧本的创作。乙方工作由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根据甲方要求,为电影片编写原创文学剧本;
  2.以_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为为蓝本,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
  3.对未定稿的电影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
  
(二)电视剧规模暂时定为_________集,每集片长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二条 聘用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开始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此日期为乙方聘用期限开始之日。
  乙方完成文学剧本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乙方的聘用期限结束。
  第三条 联络人
  甲方指派_________为其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与乙方联络、沟通文学剧本的相关事宜。甲方若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工作进度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故事创意的编写。故事创意应表述出文学剧本的立意,阐明编剧在思想内涵及其外延两个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绘文学剧本的主要线索、主要事件、基本冲突、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和剧本的总体风格等。
  2.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故事大纲和人物描述。大纲中的故事部分不应少于_________字,应能清晰地将文学剧本的主要情节线条和主要人物进行连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描写的表述不应少于_________字,应表述出文学剧本中主要人物的鲜明性格特征、主要经历以及和剧中其他相关人物的纠葛。
  3.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电视剧分集梗概。分集梗概是以集为单元的故事概述,应详细完整地表达出该集主要故事情节的轮廓和人物发展的走向;分集梗概不应少于_________字。
  4.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第一集至第_________集的创作并提交甲方审核。
  5.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第_________集至第_________集的创作并提交甲方审核。
  第五条 剧本的审核
  文学剧本全部创作完成后,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上述文学剧本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乙方的创作成果予以认可,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甲方对文学剧本的审核通过以甲方签字认可为准。
  第六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为¥_________元,酬金的支付时间安排如下:
  乙方完成故事大纲和人物描述并经甲方认可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
  乙方完成分集梗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乙方完成全部的剧集创作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文学剧本整体定稿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乙方应勤勉、尽责、专业、高效地为甲方工作,并接受甲方或电影片导演的合理指导或建议。但甲方或导演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
  在本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内,乙方应专职为甲方进行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工作,不得同时与第三方签署同样性质的合同。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
  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及时参加与文学剧本相关的协商会或讨论会。
  第九条 著作权的归属
  
(一)剧本的著作权: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乙方享有,但甲方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拍摄本合同所指电视剧的摄制权,且甲方行使此摄制权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若甲方对文学剧本重新拍摄电视剧、将文学剧本改编成电影剧本或话剧、广播剧剧本并进行摄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签署书面合同。
  
(二)电视剧的著作权: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三)电视剧及衍生品中的署名权:若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四)剧本的最终修改权
  1.甲方享有文学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剧本进行修改、完善
2.乙方若无力完成任务或剧本经修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聘编剧参与剧本创作和修改,有权决定编剧的署名排列,并有权根据乙方后来参与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的情况,酌情减少支付直至不再支付尚未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在电视剧的拍摄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要求乙方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无需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乙方应予以配合。
  4.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文学剧本修改的地点距乙方居住地达_________公里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第十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一条 姓名、肖像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视剧、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二条 剧本的采纳
  乙方的文学剧本创作完成后,甲方是否采用该文学剧本拍摄电视剧,乙方无权干涉,但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酬金。
  第十三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已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若甲方要求乙方以某人的人生经历为基础编写原创文学剧本或要求乙方基于_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为电视剧改编文学剧本,甲方应保证其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乙方创作的文学剧本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剧本的创作,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3.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连续逾期达_________天或逾期酬金累计达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聘用期限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文学剧本的内容、电视剧剧情、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文学剧本或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
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朋友是一个影视剧的编剧,但是前不久的时候他自己编写了一个剧本,现在他就想要把这个著作权转让出去了,那个影视作品著作权转让和许可怎样的啊,有什么规定的啊?
[律师回复]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呢?其
一、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 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其
二、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理由,如合同违法、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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