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过户一般没有没有有没有期限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确认房产权属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且需要房产过户的,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符合条件的即可完成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如下手续:
1、当事人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继承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主张过户登记;
2、房产登记中心依法进行过户登记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准予登记,发给新房产权属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三、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的双方起草的,是对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进行的约定,不是去什么地方能拿的。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有没有期限限制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没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没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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