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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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伤残等级的,享有的待遇。

8、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9、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0、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七到十级伤残会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有哪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有以下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1、故意犯罪的: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醉酒或者吸毒的:酒精具有麻痹神经中枢的作用,导致行为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迟钝,难以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职工在工作时因醉酒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吸毒后,人的控制力降低。职工在工作时因吸毒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其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伤害自己,而非为工作,因此而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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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依据有关的规定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情况是没有直接的工伤待遇的,伤残补助金也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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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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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享受哪些待遇,具体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工伤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受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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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朋友在太原上班,目前的话,受伤了,请问律师先生关于这个太原工伤险享受待遇具体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可以评上残,估计在10级左右。但首先要让你父亲做工伤认定,然后再治疗结束后在做伤残鉴定。程序是:先做工伤认定,到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工伤发生后一年以内),需要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后,在你父亲治疗结束后,再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需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赔偿数额:除医疗费用及你父亲工伤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全部负担外,你父亲还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你父亲单位给你父亲入有社保工伤险,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社保,以上费用都有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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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具体分为哪几种?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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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具体分为哪几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具体分为哪几种?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3)职工因工死亡,可享受以下待遇:①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计发。②一次性工亡(因工死亡)补助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8个月发给,其中对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死亡的按60个月发给。
③按规定可以享受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的,其配偶每月按照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10%.抚恤金总金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以上就是关于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更多关于职工工伤方面的问题,如工伤怎么认定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欢迎您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详细的分析解答。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怎么处理农民工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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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一家工厂遭遇了一次工伤,现在还躺在医院里面,所以我想知道,受了工伤能享受哪些待遇啊?具体说一下。
[律师回复]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以上是对受了工伤能享受哪些待遇的回答,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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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具体是哪些?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2.关于该条第一项“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情形”,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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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你好,我叔叔在一家工厂遭遇了一次工伤,好像是十级工伤吧,所以我想知道,工伤10级享受什么待遇啊?具体说一下吧。
[律师回复] 你好,我关于工伤10级享受什么待遇的回答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具体标准为: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而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项目,即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应获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相同。
 住院伙食费,定为每人每日30元,原来是按照用人单位出差补助的7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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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叔叔在上班过程中受了工伤,现在很多年过去了,关于这个问题还在纠结,请问因工伤残八级享有待遇,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八级伤残军人主要可享受以下待遇:
  
1、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2、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3、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4、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5、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6、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
你好,我叔叔之前的工作的过程中不小心弄伤了腿,目前正因工伤在家休养,请问企业员工工伤享受待遇是什么,具体享受的赔偿标准是怎样?
[律师回复] 企业员工工伤享受待遇是首先必须保证原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
一、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
四、伤残补助:十级伤残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个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个月平均工资;
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的:
在职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
九级伤残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个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六个月平均工资;
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的:
在职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
八级伤残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个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十六个月平均工资;
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的:
在职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
七级伤残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十六个月平均工资;
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的支付:
在职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
六级伤残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四个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四十六个月平均工资。
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后由于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
在职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
4、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胜任工作或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数额为本人工资的60%,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五级伤残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六个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十六个月平均工资;
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后由于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
在职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
4、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胜任工作或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数额为本人工资的70%,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四级伤残支付: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至退休;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数额为本人工资的75%,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级伤残支付: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至退休;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数额为本人工资的80%,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级伤残支付: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至退休;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数额为本人工资的85%,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级伤残支付: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至退休;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数额为本人工资的90%,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职工因公死亡支付
1、丧葬补助金:六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人生前工资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五十四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对于抢先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六十个月发放。(河南省)
备注:
1、职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鑫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再延长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3、本文“平均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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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具体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执行任务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可享医疗待遇,治疗费用社保基金全额承担,包括伙食费、交通住宿费(地区自定)、辅助工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不变,残疾员工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伤残者还有专属权益。无论意外大小,符合规定的工伤患者都能获得全面的经济支持和关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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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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