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犯罪如何认定坦白?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有什么
犯罪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就认定构成共同犯罪:
一、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二、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三、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四、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五、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三、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首要条件是犯罪主体上必须二人以上,因此当“追逐竞驾”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时;
而且是二人以上以竞速为目的进行超速驾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显然具有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应当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如果行为人“醉酒驾驶”是由劝酒人强行劝酒导致的,而且劝酒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了醉酒者的危险驾驶行为,亦具有危险驾驶的犯罪故意,因此对劝酒者可以以危险驾驶罪共犯论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共同犯罪如何认定坦白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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