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借别人使用,欠款还不上应该谁来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信用卡借别人使用,欠款还不上应该谁来承担相关的法律规定。
信用卡借别人使用,欠款还不上应该谁来承担

一、信用卡借别人使用,欠款还不上应该谁来承担

如果信用卡被朋友刷了不还,就只有卡主自己先还上钱款,然后再向朋友讨要。

因为不管是持卡人自己刷,还是被别人刷,反正银行只会追究持卡人的责任,所以从持卡人把信用卡借给别人的那一刻开始,整件事的责任就完全在持卡人身上了。

而如果不及时还款,将会产生利息、违约金等等,然后还会影响自己的信用。

因此,自己要先把钱还上再与朋友讨要。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信用卡欠款10万还不起了怎么办

1、信用卡欠款十万元要及时和银行沟通,在宽限期内清偿。经银行两次有效催还,仍不归还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三、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了怎么处理

1、想办法凑钱尽量还款,可以向亲朋好友周转,然后一次性还清。

2、主动联系银行说明逾期情况,争取免息分期的机会。

3、努力工作,提高收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4、整理债务,合理规划还款,避免起诉,协商停息止付,免息分期,减轻还款压力。

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有权联合当地司法机关对持卡人进行刑事起诉。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信用卡借别人使用,欠款还不上应该谁来承担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9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信用卡借别人使用,欠款还不上应该谁来承担
一键咨询
  • 163****1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3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0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谁来承担厂房租用土地使用税?
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交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也就是说,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缴纳。承租人没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义务人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时,使用人有代为纳税的义务。
10w+浏览
出租的土地使用税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规定: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7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谁承担
[律师回复] 对于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谁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规定: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借款合同印花税谁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谁承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应税人应该是双方都要交,即合同的甲、乙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使用税租赁税由谁来承担?
土地使用税租赁税由符合规定的纳税人来承担并缴纳。土地使用税和租赁税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缴纳的,并且不同城市地区和各省市的计算方式是有所不同的,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严格执行。
10w+浏览
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是谁承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6号)规定: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7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租房租土地使用税是谁来承担
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10w+浏览
借条的起诉律师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一方当事人将其律师费作为诉讼请求之一,要求对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相关律师费用。对此,我国的法律规定有的较明确,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撤销权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规定:人民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但有的规定则不太明确,如《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其中的“等费用”就是否包括律师费较含糊,还有很多如婚姻家庭、继承、房地产、劳动争议等相关法律均未明确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不尽相同。
对此,笔者以为,律师费是由败诉方承担还是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裁判,法律对律师费的承担有明文规定的,应根据相关条文作出判决,否则就是违法裁判,如上面列举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几种情形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律师费的承担应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过错大小,确定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如在侵权案件中,律师费的产生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致使被侵权人的权益受损,律师费是被侵权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将律师费纳入侵权人的赔偿范围,并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对合同类纠纷产生的律师费,应首先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同中对律师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承担主体,没有约定的,则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律师费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律师费的承担主体,如婚姻家庭案件,在此类案件中,当事人是非责任往往难以确定,且从一定意义来讲,相对诉讼结果没有绝对的赢家和输家,因此不能简单地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可以依据双方状况,从有利于矛盾化解,有利于案结事了来确定律师费的承担体现适当保护弱势群体原则,在农民工追讨薪金、雇员受损、劳动争议以及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中,可以判决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7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租赁税土地使用税应该谁来承担
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并计算,如湖北将其归并为“房屋租赁税”进行征收。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个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5000元-2万元的,为8.1%;2万元以上的,为15.7%。
10w+浏览
个人的货车能借给他人使用吗?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应该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可以将个人所有车辆借给他人。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车主无责任,则由交强险先承担,超出交强险范围的,由商业险承担,超出商业范围的,由驾驶人承担。如果车主有过错,则车主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侵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谁来承担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费用谁来承担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出借汽车牌照出事后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出借汽车牌照出事后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无牌照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禁止将车牌出借即车辆套牌行驶的行为。若出借人明知不可谓而为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出借汽车牌照出事后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也指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要出借人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则不管出借人当时是否驾车、是否在车上、事故的发生与出借车牌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出借人均难辞其咎。出借人属于共同侵权人的理由有两个: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机动车管理的法律均明令禁止无牌照机动车上路行驶,也禁止车辆套牌行驶,出借人明知违法而为之。另一方面,出借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纵容使用人开“”上路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却仍提供方便,对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放任使用人套牌行驶,表明其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因此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37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出借汽车牌照出事后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出借汽车牌照出事后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无牌照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禁止将车牌出借即车辆套牌行驶的行为。若出借人明知不可谓而为之,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出借汽车牌照出事后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也指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要出借人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则不管出借人当时是否驾车、是否在车上、事故的发生与出借车牌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出借人均难辞其咎。出借人属于共同侵权人的理由有两个:一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机动车管理的法律均明令禁止无牌照机动车上路行驶,也禁止车辆套牌行驶,出借人明知违法而为之。另一方面,出借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纵容使用人开“”上路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却仍提供方便,对可能出现的危害后果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放任使用人套牌行驶,表明其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因此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信用卡借别人使用,欠款还不上应该谁来承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