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财产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婚内财产包含的内容主要有:
1.一方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有哪些
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有以下几种:
1.约定财产归子女无效,赠与没有履行,而赠与合同又是实践合同,以履行为生效要件;
2.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无效,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3.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无效,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效力有哪些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的效力如下:
一、对内效力。婚后财产分割协议对于夫妻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处理财产。
二、对外效力。夫妻的婚内财产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的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婚内财产包含的内容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