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认定

一、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认定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是: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其他法定条件等。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缔约过失责任有违约金

缔约过失责任没有违约金。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产生的信赖利益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说明合同尚未履行,只有合同开始履行后才有适用违约金的可能,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没有违约金的。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三、什么情形下认定为缔约过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情况构成缔约过失: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构成缔约过失的一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认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认定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0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缔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区别
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时,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 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另一方失去信任和利益的问题;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金额。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缔约过失合同、缔约过失责任认定原则
[律师回复] 1、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有哪些?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分两种情况探讨“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因此,A、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即视为合同已生效,此时,如果恶意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负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B、恶意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即合同不生效。合同不生效时过错一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欠缺法定生效手续的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而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未办理法定手续致合同未生效,并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3)缔约一方未尽告知、保护、照顾、保密等附随义务。在合同已成立未生效阶段,当事人对合同将会生效抱有更大信赖,很有可能为履行合同做准备。此时,一方未尽告知、保护、照顾、保密等附随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2、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
无效合同,指自始、确定、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无效,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已成共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部分无效是否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问题。合同部分无效的原因是发生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阶段,故只要符合缔约过失的构成要件,就应适用缔约过失。在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下,信赖利益的损失比较难确定。可以先考虑专为合同无效部分支付的费用、准备履行费等合理费用和损失;如果难以明确划分的话,可以综合考虑无效部分所占比例及缔约阶段总的合理费用和损失来确定损害赔偿额。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7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缔约过失责任什么意思?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中的一方违反了诚信的原则,然后导致了合同中的另一方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并且另一方需要赔偿一定的赔偿责任的行为,可以叫做缔约过失则热门,赔偿范围包括本身固有的利益等。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民事责任。例如,甲乙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甲向乙允许如果乙不与丙签约,则甲将与乙正式签订合作合同。乙信赖甲的允诺而未与丙签约。但甲最终拒绝与乙订约从而使乙遭受损失。缔约过失责任具有如下特点:
(1)此种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如诚实、忠实、保密等义务;
(3)造成了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他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而致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也包括信赖人的财产应增加的利益。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表述有: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有个借口,目的是损害对方或者他人利益;
(2)故意隐瞒与订立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这些重要事实包括:财产状况,履行能力,瑕疵告知义务或使用方法、产品性能告知义务等,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认定缔约过失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认定缔约过失责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的来看:
(一)缔约的一方必须有损害的事实。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换言之,没有损失,即无须承担责任。造成责任一般指财产损失,亦有人身损害。所谓财产损失,即由本人占有、使用、支配的财产因缔约—方违约而减少、灭失。所谓人身损害,即身体和精神方面。虽然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害不易被认定,但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精神上遭受损害,易影响身体健康,也可能产生经济损失。
(二)缔约过失行为与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与缔约的另—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必然有关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在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必须确认损害事实,分清损害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合理。分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司法实践中应对损害方可得的利益也予以考虑,以减少受害方的损失。
(三)缔约人有过错。该过错行为分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缔约一方存在恶意行为,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缔约一方非因本人原因但已造成缔约另一方的损失。在缔约过程中,无论是由于一方原因或另一方原因,或第三方的原因,缔约方均应为防止损失扩大,减少损失而努力,将损失减少在最小的范围之内。由于缔约双方的过错,均造成对方的损失,则在缔约责任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四)缔约方的违法性。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可以看出,如果一方或双方存在过意或过失地违反缔约责任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未尽到互相通知、保护、保密、注意等义务,或存在恶意磋商、欺诈、胁迫等过错行为的,也即只要有缔约过错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缔约责任。因此,缔约人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必要条件。
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认定缔约过失责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的来看: (一)缔约的一方必须有损害的事实。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换言之,没有损失,即无须承担责任。造成责任一般指财产损失,亦有人身损害。所谓财产损失,即由本人占有、使用、支配的财产因缔约—方违约而减少、灭失。所谓人身损害,即身体和精神方面。虽然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害不易被认定,但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精神上遭受损害,易影响身体健康,也可能产生经济损失。 (二)缔约过失行为与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与缔约的另—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必然有关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在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必须确认损害事实,分清损害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合理。分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司法实践中应对损害方可得的利益也予以考虑,以减少受害方的损失。 (三)缔约人有过错。该过错行为分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缔约一方存在恶意行为,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缔约一方非因本人原因但已造成缔约另一方的损失。在缔约过程中,无论是由于一方原因或另一方原因,或第三方的原因,缔约方均应为防止损失扩大,减少损失而努力,将损失减少在最小的范围之内。由于缔约双方的过错,均造成对方的损失,则在缔约责任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四)缔约方的违法性。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可以看出,如果一方或双方存在过意或过失地违反缔约责任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未尽到互相通知、保护、保密、注意等义务,或存在恶意磋商、欺诈、胁迫等过错行为的,也即只要有缔约过错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缔约责任。因此,缔约人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必要条件。
如何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认定缔约过失责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的来看: (一)缔约的一方必须有损害的事实。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换言之,没有损失,即无须承担责任。造成责任一般指财产损失,亦有人身损害。所谓财产损失,即由本人占有、使用、支配的财产因缔约—方违约而减少、灭失。所谓人身损害,即身体和精神方面。虽然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害不易被认定,但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精神上遭受损害,易影响身体健康,也可能产生经济损失。 (二)缔约过失行为与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与缔约的另—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必然有关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在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必须确认损害事实,分清损害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合理。分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司法实践中应对损害方可得的利益也予以考虑,以减少受害方的损失。 (三)缔约人有过错。该过错行为分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缔约一方存在恶意行为,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缔约一方非因本人原因但已造成缔约另一方的损失。在缔约过程中,无论是由于一方原因或另一方原因,或第三方的原因,缔约方均应为防止损失扩大,减少损失而努力,将损失减少在最小的范围之内。由于缔约双方的过错,均造成对方的损失,则在缔约责任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四)缔约方的违法性。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可以看出,如果一方或双方存在过意或过失地违反缔约责任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未尽到互相通知、保护、保密、注意等义务,或存在恶意磋商、欺诈、胁迫等过错行为的,也即只要有缔约过错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缔约责任。因此,缔约人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必要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以恶意谈判为幌子订立合同;故意隐瞒与合同订立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有其他违反诚信有原则的行为。违反强制性规定、胁迫、乘人之危、恶意串通、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等,均构成承包过错责任。因疏忽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道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如何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律师回复]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一、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
缔约过失责任的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作为前提。在此阶段具体表现为为订约而准备或商议其后合同是否成立,在所不问。如果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则认定为违约责任。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界限。
因此,缔约过失人的过错是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非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于缔约过程中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时间要件。
二、一方违背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
在缔约阶段当事人已由原来的一般关系进入到特殊的信赖关系。基于该信赖,双方当事人都成立乃至履行做了程度不同的准备工作。由于当事人双方的联系在信赖关系中比在普通关系中更为密切,因而任何一的不注意都容易给对方造成损害。为了使当事人都极为审慎地缔约,法律对他们赋予的注意要求应该高些,当事人仅停留于不作为的状态是不够的,只有负有作为义务才算达到要求。
三、造成了相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信赖利益,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事实上不能有效成立所丧失的利益。在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一方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给相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害,或者因行为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而使合同相对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这种损失主要表现为订约所需费用及准备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等。
四、违反先合同义务一方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或能尽的义务。过错主要表现为: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是指一方当事人并没有订立合同的意思,只有为了损害对方利益。
2、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故意隐瞒关于其自身的财产状况、履行能力,故意隐瞒出卖的标的物的缺陷,以及其出卖的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或者向对方提供不存在的虚假的情况,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常见的有以下情况:
(1)缔约一方未尽通知、协助义务,增加了相对方的缔约成本而造成财产损失。
(2)一方未尽告知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一些必要的信息必须告诉对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告知对方当事人而让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一方未尽照顾、保护义务,造成相对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五、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里的因果关系是指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与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这就是损害结果的出现系缔约过失行为所必然引起,否则,即使出现了信赖利益的损害,当事人也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因果关系应适用民法关于一般因果关系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切实把握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出现多因一果的情况下,要按照它们对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7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一、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
缔约过失责任的存在,必须以先合同义务的存在作为前提。在此阶段具体表现为为订约而准备或商议其后合同是否成立,在所不问。如果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生效后,则认定为违约责任。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界限。
因此,缔约过失人的过错是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而非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于缔约过程中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时间要件。
二、一方违背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
在缔约阶段当事人已由原来的一般关系进入到特殊的信赖关系。基于该信赖,双方当事人都成立乃至履行做了程度不同的准备工作。由于当事人双方的联系在信赖关系中比在普通关系中更为密切,因而任何一的不注意都容易给对方造成损害。为了使当事人都极为审慎地缔约,法律对他们赋予的注意要求应该高些,当事人仅停留于不作为的状态是不够的,只有负有作为义务才算达到要求。
三、造成了相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信赖利益,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事实上不能有效成立所丧失的利益。在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一方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给相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害,或者因行为人未尽适当注意义务而使合同相对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这种损失主要表现为订约所需费用及准备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等。
四、违反先合同义务一方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未尽自己应尽或能尽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过错主要表现为: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是指一方当事人并没有订立合同的意思,只有为了损害对方利益。
2、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故意隐瞒关于其自身的财产状况、履行能力,故意隐瞒出卖的标的物的缺陷,以及其出卖的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或者向对方提供不存在的虚假的情况,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常见的有以下情况:
(1)缔约一方未尽通知、协助义务,增加了相对方的缔约成本而造成财产损失。
(2)一方未尽告知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一些必要的信息必须告诉对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告知对方当事人而让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一方未尽照顾、保护义务,造成相对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五、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里的因果关系是指一方当事人的过错与另一方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这就是损害结果的出现系缔约过失行为所必然引起,否则,即使出现了信赖利益的损害,当事人也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因果关系应适用民法关于一般因果关系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切实把握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出现多因一果的情况下,要按照它们对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是:缔约过失责任构成的前提是违反了法定的义务。在缔约过失的责任中,此时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一方由于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相对人蒙受损失。如果是相对人自己有过错的话就不会构成缔约过失的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该怎么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该怎么认定缔约过失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认定缔约过失责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的来看:
(一)缔约的一方必须有损害的事实。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换言之,没有损失,即无须承担责任。造成责任一般指财产损失,亦有人身损害。所谓财产损失,即由本人占有、使用、支配的财产因缔约—方违约而减少、灭失。所谓人身损害,即身体和精神方面。虽然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害不易被认定,但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精神上遭受损害,易影响身体健康,也可能产生经济损失。
(二)缔约过失行为与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与缔约的另—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必然有关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在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必须确认损害事实,分清损害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合理。分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司法实践中应对损害方可得的利益也予以考虑,以减少受害方的损失。
(三)缔约人有过错。该过错行为分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缔约一方存在恶意行为,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缔约一方非因本人原因但已造成缔约另一方的损失。在缔约过程中,无论是由于一方原因或另一方原因,或第三方的原因,缔约方均应为防止损失扩大,减少损失而努力,将损失减少在最小的范围之内。由于缔约双方的过错,均造成对方的损失,则在缔约责任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四)缔约方的违法性。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可以看出,如果一方或双方存在过意或过失地违反缔约责任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未尽到互相通知、保护、保密、注意等义务,或存在恶意磋商、欺诈、胁迫等过错行为的,也即只要有缔约过错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缔约责任。因此,缔约人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必要条件。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能怎么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定缔约过失责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的来看:
(一)缔约的一方必须有损害的事实。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换言之,没有损失,即无须承担责任。造成责任一般指财产损失,亦有人身损害。所谓财产损失,即由本人占有、使用、支配的财产因缔约—方违约而减少、灭失。所谓人身损害,即身体和精神方面。虽然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害不易被认定,但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精神上遭受损害,易影响身体健康,也可能产生经济损失。
(二)缔约过失行为与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与缔约的另—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必然有关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在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必须确认损害事实,分清损害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合理。分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司法实践中应对损害方可得的利益也予以考虑,以减少受害方的损失。
(三)缔约人有过错。该过错行为分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缔约一方存在恶意行为,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缔约一方非因本人原因但已造成缔约另一方的损失。在缔约过程中,无论是由于一方原因或另一方原因,或第三方的原因,缔约方均应为防止损失扩大,减少损失而努力,将损失减少在最小的范围之内。由于缔约双方的过错,均造成对方的损失,则在缔约责任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四)缔约方的违法性。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可以看出,如果一方或双方存在过意或过失地违反缔约责任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未尽到互相通知、保护、保密、注意等义务,或存在恶意磋商、欺诈、胁迫等过错行为的,也即只要有缔约过错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缔约责任。因此,缔约人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必要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没有强行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标准,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标准是根据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的,不过,如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隐瞒了重要事实,或提供了虚假情况,以及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缔约过失过失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缔约过失责任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或者财产权益,因此其责任承担方式就是损害赔偿,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和人身权益的损害赔偿。从责任承担方式我们也可以看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不同之处。违约责任的确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履行权益,因而其责任承担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给付定金、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的设定是为了保护社会成员的财产和人身利益,责任的承担方式较广,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排除妨碍、赔礼道歉等。信赖利害的损害应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一般来说,直接损害包括: (1)缔约费用,如邮电费用、赴缔约地察看标的物所支出的费用; (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准备为运送标的物或受领对方所支出的费用; (3)受害人支出上述费用所丧失的利息; (4)因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而增加的费用。 间接损失:为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关于信赖利益的数额,一般认为,不得超过履行利益的范围。人身受到损害的赔偿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保险费、营养费、护理费、受害人的误工工资或者劳动收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7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应该怎么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认定缔约过失责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的来看:
(一)缔约的一方必须有损害的事实。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换言之,没有损失,即无须承担责任。造成责任一般指财产损失,亦有人身损害。所谓财产损失,即由本人占有、使用、支配的财产因缔约—方违约而减少、灭失。所谓人身损害,即身体和精神方面。虽然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害不易被认定,但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精神上遭受损害,易影响身体健康,也可能产生经济损失。
(二)缔约过失行为与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与缔约的另—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必然有关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在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必须确认损害事实,分清损害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合理。分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司法实践中应对损害方可得的利益也予以考虑,以减少受害方的损失。
(三)缔约人有过错。该过错行为分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缔约一方存在恶意行为,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缔约一方非因本人原因但已造成缔约另一方的损失。在缔约过程中,无论是由于一方原因或另一方原因,或第三方的原因,缔约方均应为防止损失扩大,减少损失而努力,将损失减少在最小的范围之内。由于缔约双方的过错,均造成对方的损失,则在缔约责任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四)缔约方的违法性。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可以看出,如果一方或双方存在过意或过失地违反缔约责任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未尽到互相通知、保护、保密、注意等义务,或存在恶意磋商、欺诈、胁迫等过错行为的,也即只要有缔约过错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缔约责任。因此,缔约人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必要条件。
应该如何认定缔约过失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定缔约过失责任,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的来看:
(一)缔约的一方必须有损害的事实。由于缔约一方有损失的事实,致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即应该承担缔约责任。换言之,没有损失,即无须承担责任。造成责任一般指财产损失,亦有人身损害。所谓财产损失,即由本人占有、使用、支配的财产因缔约—方违约而减少、灭失。所谓人身损害,即身体和精神方面。虽然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害不易被认定,但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精神上遭受损害,易影响身体健康,也可能产生经济损失。
(二)缔约过失行为与经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与缔约的另—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必然有关系。反之,则不承担责任。在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必须确认损害事实,分清损害是否实际发生,是否合理。分清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司法实践中应对损害方可得的利益也予以考虑,以减少受害方的损失。
(三)缔约人有过错。该过错行为分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缔约一方存在恶意行为,而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缔约一方非因本人原因但已造成缔约另一方的损失。在缔约过程中,无论是由于一方原因或另一方原因,或第三方的原因,缔约方均应为防止损失扩大,减少损失而努力,将损失减少在最小的范围之内。由于缔约双方的过错,均造成对方的损失,则在缔约责任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四)缔约方的违法性。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可以看出,如果一方或双方存在过意或过失地违反缔约责任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未尽到互相通知、保护、保密、注意等义务,或存在恶意磋商、欺诈、胁迫等过错行为的,也即只要有缔约过错行为,那么就要承担缔约责任。因此,缔约人的违法行为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必要条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怎么认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