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
具备下列要素即可判断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怎么判
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按照情节的严重承担进行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该罪的立案标准为,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三、私自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合法的吗
私自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需要改变国有土地的用途的,需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个人是不能擅自变更土地使用类型的。
如果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应当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如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审批程序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类似。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
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对于怎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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