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屋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使用权房屋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使用权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属于当事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进行继承。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什么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民法典》实施后,采用概括的方式,精准地描述了遗产的性质和范围,遗产是自然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将自然人可以继承的财产权利概括为五大类:
(一)物权;
(二)债权;
(三)知识产权;
(四)投资获得的权益;
(五)其他财产性权利。
除可以继承的五类财产权利外还有五类不能继承的财产权利:
(一)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社会组织财产和他人财产;
(二)人身权项下各类人格权和身份权;
(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
(四)与自然人人身存在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
(五)国家法律特别规定禁止流转的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遗产继承权继承遗产有哪些顺序
根据民法典,遗产继承权的继承顺序是,开始继承后,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使用权房屋能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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