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拆补偿新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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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土地拆补偿新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土地拆补偿新标准

一、土地拆补偿新标准

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政策。因为一般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区段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来规范,无论是高速公路占地拆迁还是其他项目拆迁,都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给予合理合法补偿,高速路旁违法建房,拆迁补偿的处理如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4、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国家征用土地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土地复耕补偿标准是什么

耕地流失补偿费标准按照实际减产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计算,企业和个人根据每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缴纳相应的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收回原土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合理建设期限确定补偿期限。其他土地损失的补偿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对在生产建设活动中损毁的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负责复垦外,还应当向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损失补偿费。损失补偿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与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土地拆补偿新标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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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拆补偿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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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土地拆迁补偿新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补偿、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具体补偿的数额按照当地的规定来计算,一般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款是直接付给村委会的。以下是土地拆迁补偿新标准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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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最近我家这里就要进行土地征收,县里给的标准才一亩地300块钱,这也太少了,最新的2017土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难道这么低就符合标准吗
[律师回复] 我们国家对土地补偿新标准进行了调整,可以参看2017土地补偿新标准,根据你们当地的实际情况去核定补偿标准,若需要进一步维权,可详细咨询:
一、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三、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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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拆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土地拆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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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今天要征收,要拆迁老房子,按照人口赔偿是一个人40平方的还建房(或者4万人民币做赔偿),其他的都没有了。但是如果要还建房,每个人要出每平方600的价格去购买,也就是说我们要还建房的话,每个人要出2万4千才可以拿到还建房,不然就只能拿4万人民币,对于家里的老人来说,不可能的事情,没有房子,没有地,就靠4万怎么去生活?
[律师回复]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2020土地拆迁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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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土地拆迁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土地拆迁补偿新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只能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比如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房屋性质等,像拆迁商业房的停产补偿就是根据被拆迁之前的经营效益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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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拆旧建新,邻居要我让一米半地堂做路(有旧路),我如不让国土有没有权利以此为由不批报建?因为对方不商量直接找国土局来压,不让一米半报建也不批。路是门前水沟边,我们又不占道。
[律师回复] 第
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

二、受理范围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籍调查成果
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注:含拆、翻、扩建房屋

四、收费文件
1、纯土地类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按〔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执行
2、商品房、存量房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按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执行,住宅房屋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房屋登记费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
3、地产转让手续费按浙价服〔2003〕78号文件执行
4、相关费用最后以物价局文件为准。

五、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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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对于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有新的补偿标准吗?
[律师回复] 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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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法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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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像农村开发拆迁房屋土地2020年有新的赔偿标准吗?我们这里的开发商非说这几年没有新的赔偿政策,只有2017年的,只能按那个标准赔偿。如果开发商的赔偿太低我不同意,他们有权利强行拆除吗?还有属于个人的坡地他们可以强行毁坏吗?如果强行我应该怎么寻求帮助?
[律师回复]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之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之总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旧房拆掉重新建新房要报土管局吗
[律师回复]
一、宅基地上的旧房是可以翻新的,但需提供有关手续。房屋抬扩翻建为市规划局的职能范围。大致为如下程序:
1、旧房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翻新需向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鉴定后持鉴定书向所在地的规划部门申请危房拆建。建成后持规划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向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变更登记。还需夫妻双方带结婚证、身份证同时到场签字。
2、如果旧房还没有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需先向规划部门申请补办许可证,再向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
二、联建房屋手续同上,房屋的高度由规划部门确定。
三、庭院的使用权由土地部门确认。
四、如拆迁,庭院的性质以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准。 市国土资源局:旧房拆建的审批牵涉到村、乡(镇、街道)、城建、规划、国土和有关部门。根据《温州市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各县(市)政府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各地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请到你要求拆建的辖区城建、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所和有关部门咨询。以便你全面掌握审批条件和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若遇到政府性房屋拆迁,庭院应该归属为何类性质的土地问题。按拆迁时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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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新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最新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土地被征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被征用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赔偿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附着物和青苗被毁损的赔偿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村征地补偿纠纷及货币补偿方式由下文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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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城市拆迁的土地没有补偿吗?新出台的农村土地都给补偿
[律师回复]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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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在搞新农村建设,村里征收土坯房统一拆除建新农村,我家有两座土坯房在被征!范围内。请问被拆后村里该怎么补偿我呀?
[律师回复] 随着我们这边乡村公路和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并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及乡镇建设步伐加快等新变化,这两年各地又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目前在我们县城和下面各个乡镇上均有开展,像我们县城内和郊区拆迁村庄就多达10几个,而乡镇上的新农村建设会有两个方案,一种是通过合并村庄实现原地社区楼宇化,另一种就是非常普遍的村庄整体搬迁入镇上大社区方式。
对于建设新农民需要搬迁的,一般都是遵守自愿原则的,农民愿意搬迁的话可以搬走,但是如果不愿意搬迁的话也是可以不搬的。要说对于不愿意搬迁的农民要怎么处理,其实就是不处理,什么都不用管了。可能会有人说为何还有人不愿意搬进新农村,其实原因还是挺多的。就比如说现在的新农民如果是统一盖新房的话,一般都需要农民自己出一部分钱的,毕竟国家也是不可能免费给你住,如果一点钱都不舍得出的话,那也没必须养这类懒汉了。
集体搬迁后的老村庄,基本上都是采取复垦还耕。这样一来,过去的老屋基本上都拆了,复垦成耕地,合理利用。那些原来的配套设施也就不是十分完善了,久而久之,老村里就剩下极少户不愿意搬迁的。时间长了,人气也不旺,这些人家最终还是扛不过去,就反过头来去找村委会,要求搬到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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