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附着物拆迁怎样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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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地面附着物拆迁怎样赔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地面附着物拆迁怎样赔偿

一、地面附着物拆迁怎样赔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

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根据“拆什么,补什么;

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

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的补偿。

补偿标准按当地现行价格分别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被拆迁的,由用地单位按原标准支付适当的拆迁补偿费;

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值,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

但是,拆除违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门面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

拆迁补偿内容一般包括: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地面附着物拆迁怎样赔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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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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