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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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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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是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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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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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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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得情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种情形:在劳动者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裁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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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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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得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得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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