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当然有工资,只要提前和单位申请过了,那么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工资。
要是单位恶意不给,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被公司辞退的不一定有赔偿。如果是因为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因为劳动者存在其他法定过错情形被辞退的是没有赔偿的。如果符合法定赔偿情形需要赔偿的,则赔偿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因为试用期的约定最多不会超过六个月,而关于经济补偿金又规定,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试用期被辞退需要补偿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试用期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
试用期因怀孕被辞退的,是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双倍的经济补偿。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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