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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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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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

国际贸易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

二、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的明确表示;

三、合同有约因和对价

四、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固定;

五、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国际贸易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国际贸易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

二、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的清楚表示;

三、合同具有约因和对价;

四、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的固定;

五、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电子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电子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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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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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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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手续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流程是什么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报关验放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主要如下:
(一)申报
对外贸易经营者首先从网上进行申报,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中英文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所在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依法设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7、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报送材料各一份,《登记表》按要求,正反面填写,报送所有材料用A4纸格式。
三、办理与查询
企业在进行网上申报后,需先携带以上书面材料到企业所在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开据受理凭证,市级外经贸局对外贸易处对符合条件者,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时所填电子邮箱来接收办理结果通知。也可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查询,已获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请携带区市外经贸局开据的受理凭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市级外经贸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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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步骤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流程是什么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报关验放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主要如下:
(一)申报
对外贸易经营者首先从网上进行申报,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中英文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所在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依法设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7、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报送材料各一份,《登记表》按要求,正反面填写,报送所有材料用A4纸格式。
三、办理与查询
企业在进行网上申报后,需先携带以上书面材料到企业所在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开据受理凭证,市级外经贸局对外贸易处对符合条件者,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时所填电子邮箱来接收办理结果通知。也可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查询,已获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请携带区市外经贸局开据的受理凭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市级外经贸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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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报规定的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乳山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提交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正式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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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设立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律师回复] 针对设立在中国境内的由不同国籍的人设立的企业,首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违反法律法规,其次,各项需要设立企业而进行的活动,需要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由中国合作者执行。
1、设立合作企业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国家鼓励举办的合作企业是:
(1)产品出口的生产型合作企业。
是指企业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创汇的生产型合作企业。
(2)技术先进的生产型合作企业。
是指外国合作者提供先进技术,从事新产品的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以增加出口创汇或者替代进口的生产型合作企业。
2、设立合作企业的法律程序
(1)由中国合作者向审查批准机关报送有关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合作各方协商确定的合作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审查批准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2)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决定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审查批准机关认为报送的文件不全或者有不当之处的,有权要求合作各方在指定期间内补全或修正。
(3)办理工商登记
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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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备案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8条规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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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律师你好,我在外贸公司工作,最近接了一单生意,我想要咨询一下对外贸易合作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订立本协议旨在为提供及时优先的生产服务,质量优异的产品和专业高效的国际贸易配套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和展厅场所(二楼办公室 平方米、三楼展厅 平方米,合共约 平方米。);按 元/方/月收取租金和 元/方/月管理费用(包括水电、卫生清洁、保安等费用)。总计: 元/月。每月5号前按时缴纳。另甲方收取乙方 元作为场地按金;经双方友好协商不再合作,按金予以退回乙方。
2、,乙方自行对办公和展厅场所进行设计装修及办公环境布置;到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时,乙方可将能移动的办公及展厅的物品搬走,不能移动的物品不能拆卸。
3、甲方视自身实际情况,尽可能为乙方员工提供宿舍,若能提供,宿舍租金按 元/间/月收取,水电乙方员工自理。
4、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动成为甲方的国际贸易销售渠道;甲方自身不设国际贸易销售部门;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撇开乙方,直接或者间接借用第三方名义和乙方客户发生业务关系。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独家享有从乙方处间接获取订单的权利。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已经委托甲方生产的具体型号贴牌产品的订单转移至其他工厂生产;遇甲方生产饱和,乙方有权要求将订单转移至其他工厂生产,但须得到甲方同意。
6、乙方的订单产品,甲方按乙方指定的材料及加工成本核算,在此基础上按难易程度只收取 元/套的加工费用,规格限于1+3+贵,超出此规格的另外计算;若乙方客户所订产品是甲方自身开发的固有产品型号,甲方按出厂价的9.5折价格提供给乙方,如所订甲方固有产品型号单款单色超10套以上可按乙方指定材料和固定加工费收取;增强乙方的竞争力。
7、乙方提供图片给甲方开发产品,甲方收取 元的开发费用,乙方在一年内该产品下单达到10套,甲方全额返还 元开发费用给乙方。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使用甲方自身展厅、办公环境设施、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和工厂生产环境规模等资源,拓展国际贸易销售业务。
以上就是对外贸易合作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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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贸易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涉外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合同具有涉外因素在法律关系中具有了涉外因素,即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项要素中,至少有一项与外国有关系。 (二)合同内容广泛 (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要成为一项在法律上有拘束力的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合同须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签订,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等。 (四)可能要适用外国法、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合同的涉外性必然导致合同与外国法在特定条件下有着某种程度的联系,因而,在某些场合下,为确定涉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冲突规范往往会指定适用外国法,或者适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 二、涉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范围是以合同条款为依据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完备与否,往往也是决定合同是否成立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订立一个条款明确、完备的涉外合同,既关系到合同的成立,又关系到合同的履行,也关系到合同争议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涉外合同的基本内容与国内合同的差不多,但具体内容则有差别。涉外合同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但其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项目)基本一致。涉外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是: (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国籍、主要营业所或者住所。 (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这里所说的合同签订地点,可以是我国境内某一地方,也可以是国外某一地方(包括对方当事人所在国或者地区和非当事人所在的第三国或者地区)。不管在哪一国家或者地区签订合同,都应当写明具体地点。 (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合同的类型就是指合同是属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还是其他涉外合同;合同标的是指涉外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订立合同时应明确合同标的的种类(物、行为、劳务还是无形财产)和范围(如标的为物时,是否包括从物等)。 ( 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特征的最重要条件。任何涉外合同都要有明确、具体的标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标的技术条件、标准和规格,也叫标的品质条款,包括标的的规格、型号、品质等。合同中表明标的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用样品表示,有的用规格、等级或者标准表示,有的用说明书表示。品质表示方式由合同当事人自己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对标的有技术条件要求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技术标准为执行标准,也可以选择一方当事人所在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为执行标准;对有些标的,如在机械设备、汽车买卖中,按照国际惯例或者规定,卖方对其出售的设备、汽车质量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保证,质量保证期也应在合同中载明。另外,在商定标的物的质量条件时,可以约定商品检验和验收的条款,因为商品检验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检验结果是确定进出口货物质量的依据。 ( 5)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这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标准;履行地点是指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地方,往往涉及不同的国家或者地区,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履行方式是指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方式、方法,如产品交付是一次性履行还是分期分批履行等。当事人在订立涉外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等情况确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费用。这一法定条款实质上包括价格条款和支付条款两类。在涉外合同中,价格条款往往涉及许多复杂的内容,有时,它不仅是个价款问题,而且涉及到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风险和有关费用等问题。例如,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主要由三种价格条件,即“离岸价格”、“到岸价格”和“成本加运费价格”,选择不同的价格条件,不仅货物的价格不同,而且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也不相同(见后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内容)。因此,价格条款往往是当事人商谈的焦点。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或者地区的货币、外汇和结算制度,涉外合同中的支付金额、方式也比较复杂。在订立涉外合同时,当事人应详细规定支付的金额、支付工具、支付时间、支付地点和支付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在标的物数量较多时,在确定价格时,既要写明标的物的单价,也应载明总数的价格。 ( 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这是涉外合同的转让条款。在订立涉外合同时,应订明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程序:不允许转让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转让的,应当写明转让合同的条件及程序(或者方法)。 ( 8)风险条款。在合同履行中,可能遇到种种不测事件,如水灾、火灾、盗窃、海难等,造成损失,从而产生承担风险的责任问题。当事人应当视需要约定风险责任条款,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 9)保险条款。保险和风险联系在一起,其实质是将风险责任由当事人转移给保险公司,当发生特定事故或者意外事故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保险条款,可以避免风险发生后,产生保险责任纠纷。 ( 10)合同期限条款。它是指合同有效期限的条款。根据期限条款的约定,有效期届满时,合同即行终止。需要较长期间连续履行的合同,主要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技术引进合同等。对于这类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有效期限,并可约定有效期限届满时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或者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限的条件。(11)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这是涉外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造成对方损失时的赔偿责任在内),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可以约定什么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什么性质的违约责任,也可以概括地约定各类违约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违约责任条款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即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免责任问题,当事人可对不可抗力的范围、免责条件等作出约定。(12)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在订立合同时,应约定合同使用的文字。合同如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国家或者地区文字,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13)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主要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协商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自己商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方式。不同的约定会导致不同的解决方法,如当事人约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的,合同争议就不能通过审理解决。不过,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当发生争议时,通常采用仲裁或者诉讼办法解决,即发生合同争议时将该争议提交有关国家的仲裁机构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在确定解决方法时,还应当规定处理争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机构及适用何种法律(含国际条约)。需要指出的是,当事人还可以在涉外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这类条款是指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订立或者不订立的合同条款。例如,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担保。约定担保条款,可以增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提高当事人的履约责任心,一方当事人一旦违约时可以避免或者减少损失,或者使损失得到及时补偿。当事人在订立涉外合同时,有权选择具体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等,见国内合同内容有关部分)。除了担保外,在实践中,当事人也可以自由约定其他内容。至于在实践中当事人订立某一具体类型有涉外合同时,还应当结合该类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如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结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技术引进合同结合《引进管理条例》等)来确定合同应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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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
向企业所属区备案机关办证窗口递交书面申请,并交回持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备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向来文者出具“收文回单”,并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中把其备案登记信息置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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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外资贸易公司注册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应当由外国投资者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商务局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注意:所有投资方分别提供各自的资信证明原件
6)外国投资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经过公证和认证的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权的证明原件;
8)拟设公司全体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9)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
10)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11)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12)行政许可申请书。
13)拟设立外资贸易公司租房协议复印件及房屋提供单位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14)如有零售,须提供店铺租房协议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15)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一般流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过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等步骤。
以上步骤是任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都需要经过的程序,但由于设立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获得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前置审批程序。
(一)、在向经发局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前,对于某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获得其他部门的前置审批,例如:经营图书、期刊及音乐制品批发零售需要取得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批准;从事演出场所经营,需要先获得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生产型企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获得环保局的批复意见;
(二)、在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从事业务性质的不同,会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出口商品目录、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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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国际贸易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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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外资贸易公司设立步骤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外资贸易公司注册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应当由外国投资者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商务局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注意:所有投资方分别提供各自的资信证明原件
6)外国投资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经过公证和认证的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权的证明原件;
8)拟设公司全体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9)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
10)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11)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12)行政许可申请书。
13)拟设立外资贸易公司租房协议复印件及房屋提供单位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14)如有零售,须提供店铺租房协议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15)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一般流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过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等步骤。
以上步骤是任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都需要经过的程序,但由于设立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获得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前置审批程序。
(一)、在向经发局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前,对于某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获得其他部门的前置审批,例如:经营图书、期刊及音乐制品批发零售需要取得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批准;从事演出场所经营,需要先获得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生产型企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获得环保局的批复意见;
(二)、在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从事业务性质的不同,会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出口商品目录、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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