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报规定的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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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乳山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提交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正式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对外贸易报规定的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并未直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所有商业贸易活动都需要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对于像对外贸易等与其他国家的商人进行贸易的情形,是需要按照对外贸易报规定的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的规定,带齐相关材料后,办理备案登记的。

对外贸易报规定的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

一、企业准备材料

(一)新办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要提供);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介绍信(代理需授权委托)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在线办事/其他服务事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备案登记(1、选择备案登记机关:乳山市的企业选择“乳山市商务局”。

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点击“其他”。)/提交/填写表格/提交/打印登记表/背面法人签字、盖公章。)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二)变更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要提供);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介绍信(代理需授权委托)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登陆中华人民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在线办事/其他服务事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空白表下载(正反面)/填写/打印/背面法人签字、盖公章。)

6、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7、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乳山市商务局贸易管理科提交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正式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我们可以看出,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是比较简单的,重点在于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但是由于备案的结构关系到备案者的经济利益,故而建议在备案前向律师咨询相关信息后再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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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备案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8条规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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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贸易公司设立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外资贸易公司注册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应当由外国投资者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商务局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注意:所有投资方分别提供各自的资信证明原件
6)外国投资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经过公证和认证的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权的证明原件;
8)拟设公司全体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9)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
10)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11)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12)行政许可申请书。
13)拟设立外资贸易公司租房协议复印件及房屋提供单位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14)如有零售,须提供店铺租房协议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15)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一般流程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过的流程包括: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等步骤。
以上步骤是任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都需要经过的程序,但由于设立企业经营范围的不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获得批准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前置审批程序。
(一)、在向经发局申请办理批准证书前,对于某些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需要获得其他部门的前置审批,例如:经营图书、期刊及音乐制品批发零售需要取得省级新闻出版部门的批准;从事演出场所经营,需要先获得省文化厅、国家文化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生产型企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获得环保局的批复意见;
(二)、在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从事业务性质的不同,会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出口商品目录、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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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手续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流程是什么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报关验放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主要如下:
(一)申报
对外贸易经营者首先从网上进行申报,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中英文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所在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一款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依法设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7、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报送材料各一份,《登记表》按要求,正反面填写,报送所有材料用A4纸格式。
三、办理与查询
企业在进行网上申报后,需先携带以上书面材料到企业所在区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开据受理凭证,市级外经贸局对外贸易处对符合条件者,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企业可通过网上申报时所填电子邮箱来接收办理结果通知。也可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查询,已获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请携带区市外经贸局开据的受理凭证和单位介绍信到市级外经贸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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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对外贸易备案注销?
向企业所属区备案机关办证窗口递交书面申请,并交回持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备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向来文者出具“收文回单”,并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中把其备案登记信息置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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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外贸公司劳务外包的工作流程有哪些?具体的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内容 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最多,也最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关于公司文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之类的核心工作不能也很难外包。作用介绍 当您遇到这样的人事烦恼:员工的录用及调档,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的转移等操作费心费时;各种人事办事机构和政策复杂多变,一旦人事工作出了差错,容易让公司遭受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企业迅速发展,在各地设置分部,总部的人事经理往往鞭长莫及……劳务外包公司提供一系列专业和高效的人事事务外包,为您:规避风险,规范操作,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为企业增值,让员工满意,提升人事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竞争力。优点分析 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本公司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本公司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 3.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本公司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 4.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用人单位(发包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的外包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公司的人员数量,分布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了解; (3)提出委托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确定服务内容; (4)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委托方案内容,并修改、完善委托方案,确定时间表; (5)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 (6)履行合同、提供服务:严格执行《人事外包服务合同》之各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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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模式都有哪些 对外贸易的作用是什么
对等贸易:买方承担向卖方购买同等价值商品或劳务。展卖:在本国举办和参加国外举办的各种国际性博览会或集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进出口贸易。对外贸易不仅把商品生产发展很高的国家互相联系起来,而且通过对外贸易使生产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也加入到交换领域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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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外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外贸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外贸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出资注意事项:
(一)以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投资人若为法人注意事项:
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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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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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外资贸易公司设立步骤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外资贸易公司注册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应当由外国投资者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商务局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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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国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注意:所有投资方分别提供各自的资信证明原件
6)外国投资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经过公证和认证的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权的证明原件;
8)拟设公司全体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9)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
10)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11)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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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拟设立外资贸易公司租房协议复印件及房屋提供单位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14)如有零售,须提供店铺租房协议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15)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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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根据从事业务性质的不同,会需要不同的材料,例如: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出口商品目录、商业企业信息备案表等。
简易流程调解离婚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简易流程调解离婚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简易程序调解离婚流程
1、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
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均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审判人员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征求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讲明调解的好处、要求和具体作法,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用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为调解的进行做好准备。
2、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进行
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审判人员可以提出建议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但是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建议方案。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3、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结束
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一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认可的,人民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调不决,这是不合适的。
判决离婚必须是要讲求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证据的,所以如果走开庭、判决的方式不一定能够离婚,但是通过调解就是双方自愿的表述自己的意见,对婚姻的看法。这个时候就好像是一个主持人,真正的意见的表述还是在你们夫妻双方。
涉外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涉外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合同具有涉外因素在法律关系中具有了涉外因素,即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项要素中,至少有一项与外国有关系。 (二)合同内容广泛 (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要成为一项在法律上有拘束力的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合同须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签订,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等。 (四)可能要适用外国法、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合同的涉外性必然导致合同与外国法在特定条件下有着某种程度的联系,因而,在某些场合下,为确定涉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冲突规范往往会指定适用外国法,或者适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 二、涉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范围是以合同条款为依据的。合同的主要条款完备与否,往往也是决定合同是否成立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订立一个条款明确、完备的涉外合同,既关系到合同的成立,又关系到合同的履行,也关系到合同争议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涉外合同的基本内容与国内合同的差不多,但具体内容则有差别。涉外合同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但其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项目)基本一致。涉外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是: (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国籍、主要营业所或者住所。 ( 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这里所说的合同签订地点,可以是我国境内某一地方,也可以是国外某一地方(包括对方当事人所在国或者地区和非当事人所在的第三国或者地区)。不管在哪一国家或者地区签订合同,都应当写明具体地点。 ( 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合同的类型就是指合同是属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还是其他涉外合同;合同标的是指涉外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订立合同时应明确合同标的的种类(物、行为、劳务还是无形财产)和范围(如标的为物时,是否包括从物等)。 ( 4)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特征的最重要条件。任何涉外合同都要有明确、具体的标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标的技术条件、标准和规格,也叫标的品质条款,包括标的的规格、型号、品质等。合同中表明标的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用样品表示,有的用规格、等级或者标准表示,有的用说明书表示。品质表示方式由合同当事人自己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对标的有技术条件要求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技术标准为执行标准,也可以选择一方当事人所在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为执行标准;对有些标的,如在机械设备、汽车买卖中,按照国际惯例或者规定,卖方对其出售的设备、汽车质量应当给予一定期限的保证,质量保证期也应在合同中载明。另外,在商定标的物的质量条件时,可以约定商品检验和验收的条款,因为商品检验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检验结果是确定进出口货物质量的依据。 ( 5)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这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标准;履行地点是指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地方,往往涉及不同的国家或者地区,直接关系到合同当事人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履行方式是指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方式、方法,如产品交付是一次性履行还是分期分批履行等。当事人在订立涉外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等情况确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费用。这一法定条款实质上包括价格条款和支付条款两类。在涉外合同中,价格条款往往涉及许多复杂的内容,有时,它不仅是个价款问题,而且涉及到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风险和有关费用等问题。例如,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主要由三种价格条件,即“离岸价格”、“到岸价格”和“成本加运费价格”,选择不同的价格条件,不仅货物的价格不同,而且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也不相同(见后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内容)。因此,价格条款往往是当事人商谈的焦点。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或者地区的货币、外汇和结算制度,涉外合同中的支付金额、方式也比较复杂。在订立涉外合同时,当事人应详细规定支付的金额、支付工具、支付时间、支付地点和支付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在标的物数量较多时,在确定价格时,既要写明标的物的单价,也应载明总数的价格。 ( 7)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这是涉外合同的转让条款。在订立涉外合同时,应订明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程序:不允许转让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转让的,应当写明转让合同的条件及程序(或者方法)。 ( 8)风险条款。在合同履行中,可能遇到种种不测事件,如水灾、火灾、盗窃、海难等,造成损失,从而产生承担风险的责任问题。当事人应当视需要约定风险责任条款,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 9)保险条款。保险和风险联系在一起,其实质是将风险责任由当事人转移给保险公司,当发生特定事故或者意外事故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保险条款,可以避免风险发生后,产生保险责任纠纷。 ( 10)合同期限条款。它是指合同有效期限的条款。根据期限条款的约定,有效期届满时,合同即行终止。需要较长期间连续履行的合同,主要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技术引进合同等。对于这类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有效期限,并可约定有效期限届满时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或者提前终止合同有效期限的条件。(11)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这是涉外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造成对方损失时的赔偿责任在内),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可以约定什么性质的违约行为承担什么性质的违约责任,也可以概括地约定各类违约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违约责任条款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即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免责任问题,当事人可对不可抗力的范围、免责条件等作出约定。(12)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在订立合同时,应约定合同使用的文字。合同如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国家或者地区文字,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13)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主要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协商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自己商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方式。不同的约定会导致不同的解决方法,如当事人约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的,合同争议就不能通过审理解决。不过,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当发生争议时,通常采用仲裁或者诉讼办法解决,即发生合同争议时将该争议提交有关国家的仲裁机构或者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在确定解决方法时,还应当规定处理争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机构及适用何种法律(含国际条约)。需要指出的是,当事人还可以在涉外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这类条款是指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订立或者不订立的合同条款。例如,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担保。约定担保条款,可以增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提高当事人的履约责任心,一方当事人一旦违约时可以避免或者减少损失,或者使损失得到及时补偿。当事人在订立涉外合同时,有权选择具体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等,见国内合同内容有关部分)。除了担保外,在实践中,当事人也可以自由约定其他内容。至于在实践中当事人订立某一具体类型有涉外合同时,还应当结合该类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如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结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技术引进合同结合《引进管理条例》等)来确定合同应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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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对外贸易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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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简易流程开庭流程如何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审理前的准备: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开庭审理:
1、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民事案件包括: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这种情况下,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2、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3、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审判人员应当对回避、自认、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指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
4、开庭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经当事人确认后,由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审判人员可以在听取当事人就适用法律方面的辩论意见后迳行判决、裁定。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
(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的宣告等重大事项;
(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诉、和解等重大事项;
(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
6、庭审结束时,审判人员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争议焦点和当事人各方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并就是否同意调解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宣判与送达:
1、当庭宣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入笔录。人民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因交通不便或者其他原因要求邮寄送达裁判文书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人民根据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的,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邮件回执上注明收到或者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判决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
2、定期宣判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的,人民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
(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
(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
(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认为理由正当的
(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审理和庭审程序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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