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何时开始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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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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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何时开始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何时开始算

一、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何时开始算

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日起开始计算。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谓工程竣工合格之日,指完成现场验收后且后续的竣工验收手续文件全部通过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共同签证才能视为合格,日期以全部完成时间为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久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根据工程类型不同,具体期限如下:

一、对于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其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对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其保修期为五年。

三、对于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其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对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其保修期为两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有多久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根据工程类型不同,具体期限如下:

一、对于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其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对于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其保修期为五年。

三、对于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其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对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其保修期为两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何时开始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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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修期是从竣工日期开始算,还是从交房期间算起
[律师回复]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涉及相关的规定: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
求一建筑工程流程要从前面开始的也就是从准备工作开始的哪到工程结束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
一、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审批时限:20工作日)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地形图
二、土地确权(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确权申请表
2、土地权属文件(土地证或出让合同)
3、提供投资计划
4、地籍图3份
三、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土地转让协议及用地平面图
3、对拟建项目的选址要求说明或论证材料
四、立项
1、立项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环境评估报告(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4、选址意见书
5、董事会决议
6、土地协议
7、土地确认书
8、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
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五、报建登记表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
六、年度投资计划(2005年开始已取消,由立项文件代替):
七、设计招标
1、立项批准文件
2、提供投资计划
3、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
4、设计招标备案书
5、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登记表
6、委托设计协议书
八、委托设计方案
1、委托设计书
2、规划要点
九、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审批时限:9工作日)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2、1/500地形图
3、土地合同
4、投资计划
5、方案3份(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
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
3、地形图
4、批准的规划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
5、环境评估报告十
一、钻探
1、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
2、甲方提供设计生产工艺条件
3、出具地质报告(试桩)十
二、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十
三、施工图审查
1、规划部门审核
2、建筑管理审核(收费)十
四、报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立项计划
3、设计消防专篇
4、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图、灭火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相关采暖、通风、防烟、防爆、变电设计图纸
6、装订成册(
A4纸)十
五、人防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的4%;如异地建设2000元/㎡十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投资计划
3、施工图(建筑3份电子版1份)
4、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文件)
5、消防、配套、环保、人防部门批准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用地批准书
8、土地合同
9、土地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十
七、监理招标
1、投标备案登记表
2、立项计划
3、投资计划
4、投标登记表十
八、施工招标
1、投标备案登记表
2、立项计划
3、投资计划
4、投标登记表十
九、质量监督、安全备案
1、质量监督登记表
2、安全措施备案登记表二
十、施工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4、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
5、质量监督登记表、安全措施备案表
6、银行存款证明工程进行中
(一)施工前期
1、办理开工手续施工队进场前应按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业主和装饰公司共同办理开工进驻手续,装饰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由物业管理部门核发开工证、出入证、进驻。
2、设计现场交底开工之日,由设计师召集业主、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到施工现场交底,具体敲定、落实施工方案。对原房屋的墙、顶、地以及水、电气进行检测,建立企业工程形象,拆除、清理、放线,开线槽、水电走管线、木工制作吊顶,向业主提交检查结果。现场交底后,整个施工过程由设计师、质检以及工长和工人共同完成。工程由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处理施工中的日常事务。开工时,由施工负责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以此来安排材料采购、分段验收的具体时间。
3、进料及验收由工地负责人通知,公司材料配送中心统一配送装修材料。材料进场后,由业主验收材料质量、品牌,并填写《装修材料验收单》,验收合格,施工人员开始施工。由甲方(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提供,在选购过程中,乙方(装饰公司)可派人配合采购,甲方也可委托乙方直接代为采购,须签定《主材代购委托书》。
(二)施工中期
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须在施工前做24小时的闭水试验,检测原房屋的防水质量。
2、与工长落实水电及其他前期改造项目的具体做法;隐蔽工程验收后吊顶封板。
3、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工长)组织管理各个工种,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4、施工中需业主提供的装修主材,由施工负责人提前3日通知,以便业主提前准备。
5、业主按《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定期来工地察看,了解施工进程,检查施工质量,并进行分段验收。如发现问题,与工长协商,填写《工程整改协议书》进行项目整改,再行验收。
6、公司的工程监理(或质检员)不定期检查工地的施工组织、管理、规范及施工质量,并在工地留下检查记录,供业主监督。
7、业主与工长商量并确定所有变更的施工项目,填写《项目变更单》。增减项变更,交付增项款。增减项变更,不计入工期。
8、水、电改造工程完工后,业主须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9、公司的管理人员与业主定期联系,倾听客户的真实想法和宝贵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10、工程进度过半,业主进行中期工程验收,交纳中期工程款。
(三)施工后期
1、工程基本结束时,工长全面细致做一次自检工作,检查完毕,内部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通知业主、监理进行完工整体验收。
2、如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商量整改;如验收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留下宝贵意见,结算尾款,公司为业主填写《工程保修单》并加盖保修章,工程正式交付业主使用,进入保修期。
3、工程进入售后服务阶段。施工后
1、两年保修制两年保修期内,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公司负责免费上门维修。自报修时之起,工程部将在48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方案;防水工程,水、电路工程的报修,将在12小时实施解决。
2、终身维修制保修期后,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公司也负责维修,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成本费。
3、定期回访制工程完工后,公司客服部人员将定期回访业主,了解工程质量及使用情况,并及时提醒业主一些注意事项。注:
1.每一个分项工程必须经公司工程部验收。
2.其中四大验收:
A、基础验收(包括墙体拆除、墙地面铺贴、墙面基层处理等),
B、隐蔽工程验收,
C、中期验收,
D、整体验收;
3.必须和业主完善验收手续,方可进行下步工作。希望可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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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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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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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房屋保修期是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这体现在我国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八条当中。不过,如果是发包人故意拖延验收的,那么是按照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之日起为竣工工期,保修期就从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那一天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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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弟弟是建筑公司的员工,他是建筑部门的,最近的任务量繁重,帮他咨询下建筑维修工程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开挖30公分,做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 在无道芽的路段安装道芽,新旧混凝土路面之间做沥青勾缝,清运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 做好成品养护。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 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元。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 一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一 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维修破坏的路面。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
  
三、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付清。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办理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附件:
  
1、略
  
2、 施工图1张 路面维修工程费用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建筑维修工程合同范本如上所述
房屋保修期限是按建筑竣工日期开始计算还是从房屋交付日开
[律师回复]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涉及相关的规定: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关乎人身安全和使用者长期的日常使用,施工企业应在保修期内对建筑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合同和同时,承包方应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时用此钱款维修,若无质量问题会全部归还。以下是最新工程质量保修规定详细内容:
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2017年最新版)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规定。
二、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规定。
(一)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制度指对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定期限内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企业承担修复责任的制度。建筑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耐用消费品,一旦建成后将长期使用。建筑工程在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被发现的,必须经修复完好后,才能作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有些质量问题在竣工验收时未被发现,而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定期限内逐渐暴露出来的,施工企业则应当负责无偿修复,以维护用户的利益。目前,不少房屋建筑质量较差,留有较多质量隐患。一些房屋在竣工验收时合格,而在住了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后,许多潜在的质量问题才显露出来。如屋面漏水,墙壁裂缝或墙皮脱落,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漏水、堵塞,暖气不热,电气故障,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定等等,这些问题相当普遍和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为了明确施工企业对其施工的建筑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本条明确规定,对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二)按照本条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的范围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建筑物的安危,这两项工程是不允许存在质量隐患的,而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也很难通过修复办法解决。规定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实行保修制度,实际上是要求施工企业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对使用中发现的地基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加固等确保建筑物安全的技术措施予以修复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修复;不能修复造成建筑物无法继续使用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屋面防水工程。鉴于目前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屋面漏水问题突出,本条将屋面防水工程的保修问题单独列出。对屋顶、墙壁出现漏水现象的,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保修;
3、其他土建工程。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如,对正常使用中发现的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积水,阳台积水漏水等土建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应属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由施工企业负责修复。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线路、开关、电表的安装,电气照明器具的安装,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的安装等。建筑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属于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的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5、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空调设备等的安装工程等,施工企业也应对其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6、其他应当保修的项目范围。本条没有全部列举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保修责任的项目范围,而是使用“等”字来概括,同时授权对具体保修范围作出规定。因此,凡属规定和合同约定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保修责任的项目,施工企业都应当负责保修。
(三)关于保修期限的确定考虑到各类建筑工程的不同情况,本法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问题未作具体规定,而是授权对最低保修期限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本条对确定建筑工程保修期限的原则作了明确规定。确定建筑物保修的具体期限,应当遵循本条规定的原则。这些原则是:保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本条所说的“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与本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所说的合理使用年限的含义相同。对危及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安全使用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负责保修。如按照本法第六十条关于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责,应当延及建筑物的合理寿命期间。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建筑产品是以高额投资取得的长期使用的特殊产品,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应当与建筑产品的特点相适应,不能过短。否则,用户以高额投资取得的建筑产品在短期内即出现质量问题而无人负责,势必损害用户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将由依照上述原则作出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的具体规定。应注意的是,规定的保修期限,属于最低保修期限,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施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不能低于这一期限。国家鼓励施工企业提高其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目前,已有一些施工企业就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规定,这些规定与现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延长。如目前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工程保修项目的保修期限,除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外,其余为6个月到1年。而某建设集团公司则将其承建的建筑工程的全部保修期限延长为10年;另一建筑集团公司则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保修期限延长为20年到40年。这些企业对工程质量负责、对用户负责的作法,受到社会普遍欢迎。最新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定义了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其中部分质量问题一般在竣工时无法得知,只有经过使用才会显露出来,此时建筑施工单位应对问题进行处理维修。地基、主体、防水、门窗土建工程、电路工程等都包括在内。整体质量水平应保持在合理年限内能够不出现问题,正常使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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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关于劳动关系是从何时开始建立,下文将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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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范围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户外广告设施。 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而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 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4)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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