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需要在户籍以外的城市接受医疗服务,你可以办理医保异地就医手续。以下是一般步骤,但请注意,具体步骤可能会根据你所在的城市和医保政策有所不同:
1、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在你需要异地就医之前,你需要先到你的医保参保地(一般是你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的医保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时,你需要提供你的身份证、医保卡以及相关的医疗资料。
2、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在异地就医时,你需要选择医保局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这些医疗机构一般都会在医保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3、就医结算:在接受医疗服务后,你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如果该医疗机构支持直接跨地区结算,你只需要支付医保不报销的部分。如果不支持直接跨地区结算,你需要先自费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回到医保参保地进行报销。
4、报销:如果你不能在异地直接进行医保结算,你需要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的医疗资料,回到医保参保地后,到医保局进行报销。法律依据:
二、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怎么办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的办理流程:1、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市医保大厅领取市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2、按规定填写并到异地医保机构盖章认定。3、将填好后的申领表拿回参保地医保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4、住院时请及时拨打市医保中心电话登记。5、出院一个月内,携带住院收据、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和此表复印件报销住院医疗费。6、选择就医医院必须是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7、跨年度医疗费必须按年度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三、怎样办理异地就医
1、首先申请人要到当地的医保申请异地医保,医保会给申请人异地就医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着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到居委会,所属医院盖章,再交到当地医保盖章签字,才能生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以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异地就医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当事人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下文。如果对医保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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