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在犯罪构成要件、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都有所区别。
诈骗罪:
犯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主体要件: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
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量刑规定: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判处不同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同诈骗罪:
犯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要件:个人或单位。
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量刑规定:根据骗取财物的数额,判处不同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区别:
犯罪客体: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的财产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合同管理制度和财产所有权。
犯罪行为发生的领域:诈骗罪不特定于合同领域,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
犯罪手段:诈骗罪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一般手段,合同诈骗罪则必须是在合同活动中实施。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处罚较重的罪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
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青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青海省关于审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语言欺骗也有文字欺骗等。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认识错误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针对上述文章中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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