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款买的烂尾楼怎么办
当购房者交付完整的房价款项后,即自动获得该屋舍的所有权。
然而,若该建筑尚未完工,且并不满足交房状况时,便需透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具体而言,首先须提出指控,强调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约过程中,开发商已经构成严重违约行为,足以成为解除合同的依据。如此一来,即可解除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请求支付延期交房导致的违约金。
此外,亦应请求终止与其合作的银行之间签订的抵押贷款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依法解约后,由于相关原因导致抵押贷款合同无法继续实施其原先设定的贷款目标或功能时,便可据此理由解除抵押贷款合同。
如若需要偿还贷款则基于新的法律规定原本应无需归还相应款项。进一步而言,倘若最终获得赔偿,必须依据购房合同向法院提交相应申请以尽快查封已购买的房产。诸多案例显示,开发商拖欠的资金量往往较大,而施工单位享有极其强势的优先受偿权,因此,购房者务必在此前完成对所购房屋的查封工作,以免错失保护自身权益的宝贵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二、买到烂尾楼怎么办
买到烂尾楼房屋已建成的可以继续履约,购房人应当及时转移房屋所有权;房屋未建成的购房人已付清全部价款的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购房人未付清全部价款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全款买的烂尾楼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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