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新建住宅后,数量有限的前提条件需要得到满足后方能向开发企业提出退房申请,这些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商在尚未取得国家认可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房屋预售行为;
(2)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开发商未能如约履行交付房屋职责;
(3)开发商擅自大幅度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变动房屋整体构造、户型布局以及空间尺度和房屋朝向;
(4)购房人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成功办理贷款业务;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购房人仍未获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6)所购房屋的面积误差超过法律规定允许的3%;
(7)经权威机构鉴定,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而无法投入使用,或即使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该结构质量问题亦尚未得到核实解决;
(8)因房地产质量问题导致实际使用价值受到重创;(9)开发商未经购房同意擅自将所购房产用于抵押借贷等用途;(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同时双方虽已协商确认付款方式,但是未能达成共识,购房者可据此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购房者可以退房。但在退房前需要先对开发商进行催告;
如果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并且这种情况退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新房什么情况可以退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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