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如何处理房产纠纷
当夫妇面临婚姻终结之际,涉及房产归属的纷争如何妥善处置?主要遵循以下几种处置办法:首先是关于婚前购置的房产问题。如果一方可在结婚前完全付出了房地产的购买款项,那么这栋房产就属于已支付方的私人财产,不在离婚分配之列。其次是关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这对夫妻没有特别的约定,并且不符合一方父母赠予他们孩子财产的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出要求进行财产分割。再者是关于婚前由对方负担起首付款,并在其名字之下进行房产登记的情况。倘若婚姻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那么房产只归首付方所有,但共同偿还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首付款的一方须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然后是关于父母资助购买房产的若干情形。首先,如果父母在婚姻中全额支付了购房费用,而且房产在其子女的名义之下,那么这一行为被视为父母对其子女的单方面赠予,据此,该栋房子便完全归其子女所有,不再算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其次,若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房,但是房产在他们子女的名义之下,剩余的购房款项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那么投入的父母并不能获得房子的所有权,也就失去了将房子赠予给自己子女并将其登记在儿女名下的权利。所以这样的房产应该被认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父母的部分出资只能看作是对夫妻的贷款或赠予。接下来是关于婚后一方父母支付的购房费用,房产却在对方姓名之下和尚存的状况。根据常规的生活经验,除非能有证据表明,当初的支付款项的父母明确表示把这笔钱当作是赠予给子女的伴侣,否则都应坚定地判定为赠予夫妻双方的财物。最后,当婚姻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父母支付购屋费用,却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字之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子应被视作夫妻拥有的共有财产。同样,如果婚后双方的父母共同为此提供资金,那么房产应该被认定为赠予双方的共有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退房的处理方式:
1、可以先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处理;
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协商;
3、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他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5、如果是卖方违约,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如何处理房产纠纷”,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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