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要怎样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4-03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本文探讨房地产所有权争议的法理和诉讼流程,强调此类纠纷属民事诉讼,原告需书面或口头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法院接诉7日内审查立案,通知当事人结果,被告有15天答辩期限,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法院组建合议庭、告知进度,并提前3天公告开庭信息,确保诉讼程序公正透明。
房屋纠纷要怎样起诉

一、房屋纠纷要怎样起诉

关于房地产所有权争议案件之法理探索及法律程序解读研究。在此,我们将对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详尽阐述,以期为您提供更为准确与深入的了解。首先,首先明确的是,该类案件属于典型的民事诉讼范畴。以下,是我所总结的关于此类诉讼的详细步骤流程:1. 原告需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书,同时视被告方数量公平分配起诉书副本,对于口头起诉的规定亦应遵守;2. 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书或口头起诉之后,会对其进行严谨的审查过程。经审查确定符合法定起诉要求者,应于7日内予以立案登记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反之,如果审查结论认定起诉材料不满足合法性要求,则应于同样时间段内作出不受理判决并做好原告人员的通知工作;3. 被告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诉状副本后,有15日的准备期用以撰写答辩状,法院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到原告手中;4. 法院启动合议庭组建程序,同时依法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情况;5. 开庭审理环节按照既定程序展开。法院在确定具体开庭日期后,需要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案件还应该公示出当事人的名字、案由以及开庭的具体时间、场所等相关信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开发商延迟多久不交房可以退房

开发商延迟交房经催告达到3个月未履行的,可以退房。经催告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不能按时交房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购房者可以解约退房。

经催告在3个月合理期限内交房的,购房者不能退房,但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超期时间部分的损失。《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纠纷要怎样起诉”,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纠纷要怎样起诉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4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纠纷怎样起诉
面对房屋纠纷,建议依法寻求法律援助,通过以下步骤解决:充分准备各类证据,咨询地产律师制定策略,由律师协助撰写详尽起诉状,递交法院立案。立案后,法院将安排庭审,双方陈述证据和观点。法院根据法规和证据作出裁决,可能涉及赔偿、执行等措施。全程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全面理解权益及最优对策。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过户纠纷,纠纷纠纷怎么办,房屋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陕西房屋过户纠纷状告对方哪个管辖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0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装修纠纷,纠纷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指出,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因为装修造成邻里矛盾的问题,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装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应该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如果是属于装修施工单位的责任,则由房主找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1、要求家装公司按照合同执行: 目前,一些信誉较好的企业对于施工现场发生问题的反应速度有所提高,售后服务意识以及服务水平有所增强。对那些难以避免的家庭装修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很多企业能够及时地反应,使原来由于对纠纷反应速度过慢导致纠纷激化的现象,现在能够很快地解决。但是,仍有相当多的家装企业对质量问题采取拖延、欺骗的手段。如在家装企业这里得不到解决,就需要进入下一步——投诉。 2、向装饰协会投诉: 装饰协会具体负责受理市内的家装投诉。业主办理完投诉手续后,装饰协会先根据双方要求进行协调处理,如果双方争议较大,协会可组织专业人士到现场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进行调解,绝大部分纠纷可以在提讼。协会将对不服从调节的企业计入企业失信纪录。投诉时须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合同复印件、预算复印件、投诉人身份证明。 3、依法向人民家装公司: 如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调解结果,可向人民提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纠纷该怎样起诉
房地产纠纷诉讼流程包括:提交起诉状及证据至法院,法院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法院发受理和举证通知,并需缴付相关费用;当事人须按时提交完整证据;案件通常经历公开审理、调解和判决阶段。当事人应充分准备证据、咨询律师意见,向当地法院提交详细诉状及足够副本,并可在法律规定下提出口头诉讼请求。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合同纠纷怎么办,房屋合同纠纷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预售许可证及向时段决定的效力 答: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以认购、订购、预订向出卖人支付定金怎么处理 答: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就无效吗 答: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四、那些情形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买受人享有什么权利出卖人应承担的什么责任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五、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应该怎么办 答: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六、将交付或已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的权利应该如何维护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0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确权纠纷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案情】 2009年1月10日被告刘某与开发商攸县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刘某购得该公司开发兴建的商品房C栋3-4空铺屋,房屋加框5 2.8万元,首付2 6.8万元,其余26万元按揭贷款,贷款期限10年。2009年2月10日,原告谢某以自己的名义就上述购买的房屋向开发商攸县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首付款10万元,后又以换票的形式,将收据上的交款人改成被告刘某的名字。2009年4月2日,被告刘某之夫即被告周某以被告刘某的名义向开发商支付了首付款9万元,同年5月26日,原告之母代替原告向被告周某掌控的账户转入6万元,被告刘某于同日向开发商交付了首付款 6.8万元。至此,从交款票据反映,2009年1月10日,被告刘某向攸县中盛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房屋共交付购房款2 5.8万元。被告刘某称另1万元购房款的票据已遗失,而房屋出卖方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亦认可上述房屋首付已全部交齐。2009年6月11日,原告谢某离婚并将自己离婚财产分割所得现金17万元存入到被告掌控的邱某账户上,同年6月15日,原告从该账户上转账取款5万元。2009年7月24日,原告以被告刘某的名义交纳了水电立户费 3800元和代收办证费8820元,2009年9月10日原告以被告刘某的名义补交办证费用5000元。该房屋交付后,被告将从开发商处领取的房屋钥匙全部交给原告,原告谢某于2009年7月20将涉案房屋出租给案外人王桂阳至7月19日。该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自2009年9月起至 年 12月由原告谢某偿还(按揭贷款人为刘某)。5月,原告之母受原告委托找到被告刘某,要求被告将该房屋过户到原告名下,双方发生争执。被告刘某遂挂失房屋按揭银行账户,致使原告无法继续偿还。此后,被告刘某在支付了5个月的按揭款后,于5月偿还了全部的银行贷款。 另查明,2009年8月,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人登记为刘某,房屋产权所有权人登记为刘某,共有人是周某。在审理中,被告刘某陈述,其于2009年1月向攸县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房屋系与原告谢某共同购买,双方各有一半的产权。2009年农历7月,谢某的母亲找刘某协商,要求刘某出让其一半的产权给谢某,但刘某未同意。但原告谢某及其母亲对被告刘某上述陈述不予认可,并称涉案房屋系原告谢某以刘某的名义个人购买的。 二审补充查明如下:上诉人谢某系被上诉人刘某、周某的亲外甥女。上诉人谢某持有该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办证费用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贷款银联卡原件、房屋钥匙。2009年6月11日,上诉人谢某与前夫协议离婚,分得17万补偿款。2009年7月20日,谢某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王桂阳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年,约定房屋租金为8000元。房屋出租后,租金是由上诉人谢某方收取和受益。11月14日上诉人谢某方进行了录音,被上诉人刘某没有提交受到威胁胁迫的证据材料。从一审上诉人提交的录音资料、证人李志武的证言和对李志武的调查笔录可以证实,被上诉人刘某亲口承认谢某方把购房首付款全部给付了,谢某购买了刘某的 13.4万元份额,并将 13.4万元给付了,首付款2 6.8元已经全部交给了被上诉人刘某方。 【审理】 一审认为:本案系所有权确认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1、本案诉争房屋的买卖情况; 2、原告的主张能否成立。现分析如下:本案中诉争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人为出卖方开发商攸县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买受人刘某;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2009年1月10日至2009年5月26日期间),原告谢某和被告刘某均向开发商交纳了房屋的部分首付款,且双方交付的金额相差不大。原告谢某以自己持有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收款票据原件的事实主张该房屋是自己借用被告刘某的名义购买房屋的,而被告刘某、周某则提出原被告双方都交纳了购房款,属双方共同购买,原告谢某对其主张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佐证。关于原告夫妻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原告谢某将离婚分割所得12万元现金存入被告刘某、周某控制的账户的上事实,原、被告双方均无争议。但对于该款项的用途,双方陈述不一。原告谢某认为这是自己委托被告刘某、周某夫妇支付的购房首付款,被告刘某、周某认为这是自己向原告借款。对于该部分资金的真实用途,原、被告双方均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且结合本案中购房的资金交付情况,故对原告就该部分资金用途主张,原审不予采纳。在本案中,被告刘某、周某系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及诉争房屋的产权登记人,作为不动产证书证据的优势方主张本案诉争房屋属原被告共同共有,而原告谢某主张房屋属其个人所有,但原告的该主张理由不足,证据不充分,原审难以采纳。故原告要求确认诉争房屋为原告个人,并要求被告方办理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原审判决:驳回原告谢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原告谢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处理不当,应予改判,故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确认坐落在攸县城关镇联星(攸洲山庄)房屋产权证号为709002656的房屋属于上诉人谢某所有,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三个月内,被上诉人刘某、周某将产权证号为 709002656的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攸国用2009第30/B0575)协助过户登记到上诉人谢某名下。 【分歧】 本案系所有权确认纠纷。本案争议焦点为: 1、本案争议房屋是谁购买?即房屋的首付款是谁支付,谁是房屋的实际购买人。 2、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评析】 一、关于争议焦点一 上诉人谢某系被上诉人刘某、周某的亲外甥女。因被上诉人刘某在房地产公司做销售,上诉人认为以刘某的名义购买该房屋可以优惠4万元,基于工作便利和亲属信任,再加上上诉人2009年处于婚变期间,上诉人谢某方就通过支付现金和银行转账的形式把钱款支付给被上诉人刘某方去购买房屋。从本案查明的事实看,上诉人谢某持有该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办证费用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贷款银联卡原件、房屋钥匙等与房屋相关的原始凭据。从一审上诉人提交的录音资料看,被上诉人刘某亲口承认谢某方把购房首付款全部给了被上诉人刘某。一审中录音见证人李志武也证实刘某曾自己亲口认可谢某方把购房首付款全部给了被上诉人刘某,对李志武的调查笔录也可以证明刘某曾经对李志武陈述过,谢某购买了刘某的 13.4万元份额,并将 13.4万元给付了,首付款2 6.8元已经全部交给了被上诉人刘某方。这些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可以证实本案房屋的首付款全部由上诉人谢某交纳。 至于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方提出也出资 13.4万元。现分析如下:因2009年2月10日上诉人谢某交纳了首付款10万元,加上同年5月26日,上诉人之母代替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周某掌控的邱某账户转入6万元,两者相加共为16万元,如果加上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提出也出资 13.4万元,双方的总额就为 2 9.4万,与房屋的首付款为2 6.8万元不相符,不符合正常的逻辑。为此,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方提出也出资 13.4万元的说法是不成立的。至于被上诉人刘某提出2009年6月 15日是向上诉人谢某借款12万元。因为上诉人谢某已经通过录音资料和证人证言举证证实该款是双方通过结算后给付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方的购房款。现在被上诉人刘某、周某反驳称是向上诉人的借款,应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涉案的12万元要证明是借款,举证责任在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方。如果举证不能,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被上诉方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为此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提出2009年6月15日是向上诉人谢某借款12万元而不是上诉人谢某支付的房屋首付款,这一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在上诉方谢某资金还没到位的情况下,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方于2009 年4月2日和5月26 日向开发商房地产公司交过钱是事实,但在2009年6月11日,上诉人谢某离婚并将自己离婚财产分割所得现金17万元存入到被上诉人掌控的邱爱姑账户上。四天后,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方在银行办手续从该账户上转账5万元给上诉人谢某。结合录音资料和证人证言等证据,该行为实际上是双方之间的结算行为。涉案的 12万元系双方通过结算后给付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方的购房款。至于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方提出该房屋系双方共同购买,最初有共同购买的意愿,因上诉人谢某予以否认,且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对被上诉人提出该房屋系双方共同购买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上诉人谢某在交付房屋首付款后,又承担了水电上户、房产办证费17620元,且所有的水电上户发票、房产办证费用发票原件均由上诉人谢某持有。办理好房屋按揭手续后,本案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从2009年9月14日至元月14日也一直是由上诉人谢某在偿还。之后没有偿还的原因是该帐户被被上诉人刘某注销,致使上诉人无法偿还。从一审上诉人提交的《房屋租赁协议》看,该房屋交付后谢某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2 年。该证据可以证实该房屋由上诉人谢某在实际处置并使用收益。通过一审时被上诉方提交的对李少康的调查笔录可以看出,该房屋出租时被上诉刘某方知情,而且对该出租行为和租金收益没有提出异议。通过上述分析,本案的房屋首付款是由上诉人谢某支付的。房屋交付后又承担了水电上户、房产办证费用、初期按揭的义务,该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办证费用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贷款银联卡原件、房屋钥匙等与房屋相关的原始凭据均在上诉人谢某处,涉案房屋亦由上诉人谢某实际占有和使用。从双方各自提交的证据材料看,除了涉案房屋登记在被上诉人刘某、周某名下外,被上诉人刘某、周某没有占有其他与涉案房屋相关的原始凭据。为此,该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实际购买人应认定为上诉人谢某。 二、关于争议焦点二 涉案房屋登记在一方当事人名下,并不能因此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就该归该当事人所有。房屋产权登记是登记机关对该不动产当时权属关系及表现状态的认可和证明,其并不创设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是否享有对不动产的权利,仍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从本案查明的事实看,尽管该不动产登记在被上诉人刘某、周某的名下,但对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应当根据购房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结合房款支付、房屋交付、居住、使用情况等综合分析确定房屋归属,据此确权该房屋属于实际出资人和实际购买人所有。上诉人谢某足额交纳了本案房屋的首付款,房屋交付后又承担了水电上户、房产办证、初期按揭等义务,该房屋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办证费用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贷款银联卡原件、房屋钥匙等与房屋相关的原始凭据均在上诉人谢某处,上诉人谢某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和实际购买人。为此,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坐落在攸县城关镇联星(攸洲山庄)房屋产权证号为709002656的房屋应属于上诉人谢某所有。被上诉人刘某、周某应将产权证号为 709002656的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攸国用2009第30/B0575)协助过户登记到上诉人谢某名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产权纠纷怎样起诉?
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3、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不超过三个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纠纷怎么处理,共有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按份共有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提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按份共有的含义 按份共有: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所谓份额,是指共有人在所有权整体中所享有权利的份量,即所有权份额,其效力及于房屋整体的每一物质构成部分,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实物份额。 按份共有的房屋分割 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2、房屋作价补偿。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如甲、乙按3: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屋,该房屋如分割成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份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份额。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变价分割。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可把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房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产权纠纷怎样起诉
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或口头起诉状及副本。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则立案通知双方,不符合则不予受理。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组建陪审团并通知原被告。开庭审理是重要环节,法院需提前三日通知各方并公告公开审理案件信息。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装修纠纷,房屋装修纠纷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针对装修纠纷,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指出,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因为装修造成邻里矛盾的问题,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装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应该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如果是属于装修施工单位的责任,则由房主找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1、要求家装公司按照合同执行: 目前,一些信誉较好的企业对于施工现场发生问题的反应速度有所提高,售后服务意识以及服务水平有所增强。对那些难以避免的家庭装修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很多企业能够及时地反应,使原来由于对纠纷反应速度过慢导致纠纷激化的现象,现在能够很快地解决。但是,仍有相当多的家装企业对质量问题采取拖延、欺骗的手段。如在家装企业这里得不到解决,就需要进入下一步——投诉。 2、向装饰协会投诉: 装饰协会具体负责受理市内的家装投诉。业主办理完投诉手续后,装饰协会先根据双方要求进行协调处理,如果双方争议较大,协会可组织专业人士到现场进行勘察,根据勘察结果进行调解,绝大部分纠纷可以在提讼。协会将对不服从调节的企业计入企业失信纪录。投诉时须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合同复印件、预算复印件、投诉人身份证明。 3、依法向人民家装公司: 如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调解结果,可向人民提讼。
房屋界限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仲裁解决纠纷的优点在于当事人可自行选择仲裁员,这有助于增强当事人对仲裁结果的预判。且仲裁为一审终局,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及人力、物力。但另一方面,仲裁的主要缺点是仲裁机构不具备国家强制力,财产保全或执行等都需要借助于才能实现。且仲裁一裁终局制导致当事人败诉后很难推翻仲裁裁决结果,而大多实行二审终审制度。 如果要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必须在事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明确规定所选定的仲裁机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都不能要求仲裁。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虽然可以约定仲裁,但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关系比较紧张,不太容易达成提交仲裁的一致意见。没有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上就认为是当事人默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不过,无论通过仲裁还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都较为费时、费力、费钱。当事人即便胜诉,仍需要为此付出诉大量的费用及时间成本。因此,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发生纠纷后及时沟通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才是最好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房屋纠纷怎样起诉
商品房的预先销售问题、公司或单位组织的集资房以及已经完成房改的公有住房出售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涉及个人所有的房产及二手房的买卖纠纷、商品房的出售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此外还可能出现关于房地产所有权归属的争议;房子赠与、相互交易与继承过程所包含的法律纷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过户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0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二手房纠纷 > 房屋纠纷要怎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