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开发商所引发的原因,相关方当事人得以达成共识,约定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以作债权担保。若接受定金的当事人未能依约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则应双倍返还由此产生之定金。
倘若可归咎于开发商或买家任意一方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按照原定计划顺利签订,无并非由开发商或买家任意一方直接导致,在此情形之下,开发商理应对所收到的购房定金全数退回至买方手中。
若因开发商蓄意欺骗导致购房者无意购买房屋,抑或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就合同条款进行有效商议与协商,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开发商亦须依据法律规定向购房者如数退还已收之购房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买房交的定金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买房交的定金如果不想买了不可以退。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买方不想买了就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情况,所以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所以购房交的定金除非是因为卖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卖方不履行合同,或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可以退,其他情况是不可以退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子如何退定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