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劳动局需要什么证据
为了处理方便,投诉人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所需的资料:
(1)详细填写投诉登记表或尽可能详尽地提供举报人的举报信息;
(3)提交考勤记录作为证明拖欠工资情况的证据;
(4)提供拖欠工资清单以及提供名单上的欠薪单位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和指模;
(5)还可提供与投诉案件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例如施工协议或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等。
在整个投诉过程中,投诉人有义务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以上投诉资料。
如确实因书写困难无法完成书面投诉书,也可以选择以口头形式申诉,但仍需要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形成书面记录,并要求投诉人亲笔签名确认。
对于投诉书的具体内容,需要明确表述以下几个方面:
投诉人的全名、性别、年龄、准确无误的个人职业以及所在的工作单位和详细地址,同时也需要提供指定的联系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以便后续跟进调查;
此外,必须注明被投诉的用人单位的全面信息,包括其公司名字、注册地区、法定代表人和首席执行官的身份及其职位头衔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仲裁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一、仲裁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如下: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相关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找劳动局需要什么证据”,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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