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福利一般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4-1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1人
专家导读 为职工提供卫生保健、生活条件、住房保障以及交通便利等方面的各类补贴及非货币性福利待遇;同时,也包括由企业内部设立的福利部门所产生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种劳务费用等众多收支项目。
公司福利一般有哪些

一、公司福利一般有哪些

关于职工福利费支出的明确规定,涵盖了为职工提供卫生保健、生活条件、住房保障以及交通便利等方面的各类补贴及非货币性福利待遇;

同时,也包括由企业内部设立的福利部门所产生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种劳务费用等众多收支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四十条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二、公司福利不发可以仲裁吗

公司福利不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以下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福利一般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福利一般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5****1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8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4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7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员工福利有什么
日常生活中,员工不仅看重工作待遇,现在对各项福利要求也越来越注重,那么以下就是关于公司员工福利的种类:餐饮福利、服装补贴、住房福利、交通福利、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员工大事福利、健康体检。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
1、餐补福利:为员工提供餐饮补贴,或者为正式员工免费提供午餐。2、健康体检:年度体检、常规体检等健康关怀。3、交通差旅:交通补助、出差补助,或者公司专车接送上下班。4、节日礼品:年节礼品,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元宵节等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我朋友现在快生孩子了,她想让她老公陪几天,想请问一下关于男性陪产假福利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陪产假,即女性在生育期间,丈夫享受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妻子的权利。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未对陪产假作出明确规定,各省份在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后,纷纷调整了原有的婚假、产假天数,同时明确了男性陪产假的期限,这充分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也是对国民生育福利的一种制度性补偿。站在优生优育的角度,男性陪产假的好处自不待言。
  但好的制度设计,未必会有好的执行。从报道来看,陪产假在具体执行中大体表现为三种类型:明确规定陪产假“视为出勤”;没有制度规定,但可以请假,如果“工作太忙、人手不够”,也可叫回单位加班;以“工作需要”“没有收到文件”为由,对男职工的休假严格控制。但不管哪种类型,有一点是共同的:陪产假的执行完全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意志。
  而就个体和家庭而言,在带薪休假尚未真正落实的大环境下,女方休几个月的产假,男方再休少则一周、多则一月的陪产假,收入肯定会大大缩水,工薪家庭很难承受。所以,男职工休与不休陪产假,也是一个艰难的抉择。正如媒体调查,不少劳动者反映休了陪产假,收入损失不小。不能不说,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也是有假难休的障碍。
  陪产假的政策善意昭然可见,但在具体执行中又无不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为了防止这种普遍的公共需求不至成为美好的福利“画饼”,还应通过一定的制度规范,建立工作与家庭兼顾的政策环境,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落实陪产假。也就是说,让陪产假落地,政府也需释放一定“红利”,比如实行税收优惠、给予适当补贴等,弥补用人单位因职工休假而带来的效益亏空,保证职工不因休假而影响工资福利待遇。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8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意外地被公司炒了鱿鱼,我很伤心,不过幸好公司赔钱给我了,所以我想知道,辞退福利交税一般是存在的吗?合法的吗?
[律师回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另外,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员工福利包括哪些
日常生活中,员工不仅看重工作待遇,现在对各项福利要求也越来越注重,那么以下就是关于公司员工福利的种类:餐饮福利、服装补贴、住房福利、交通福利、带薪休假、节日福利、生日福利、员工大事福利、健康体检。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现在在一个公司做会计,现在需要做一笔账,不知道要怎么做,想要问一下辞退福利分录要怎么做?
[律师回复]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二)假定在该计划中,职工可以进行自愿选择,这时最关键的是预计拟接受辞退职工的数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或有事项》有关计算最佳估计数的方法,预计接受辞退的职工数量可以根据最可能发生的数量确定,也可以按照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1)假定企业预计各级别职工拟接受辞退数量的最佳估计数如表2所示。经过计算,预计补偿总额为362万元。应做如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以服装加工车间工龄10年以上的高级工为例,假定接受辞退的职工各种数量及发生概率如表3所示。计算可知,该级别的职工接受辞退计划的最佳估计数为2.45人,则应确认的辞退福利金额为2.45×20万=49万元。应做如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例2:东方公司是一家机械加工企业,2007年10月为了在下一年度顺利实现转产,东方公司管理层制定了一项辞退计划,该项计划职工没有选择权。辞退计划已经与职工工会达成一致,且经董事会正式批准,实质性辞退工作将于下一年度内实施完毕。但根据协议,补偿款项240万元全部在计划实施2年后支付。
(1)假定适当的折现率为7%,经计算,补偿款项240万元折现后的金额为2096253元。当企业实施辞退计划时,进行如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2)两年后实际支付辞退款项时,进行如下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8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现在想要收养一个小孩,不知道要去哪里收养。因为我没有生育,想要问一下收养弃婴叫福利院吗?
[律师回复]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在宜宾市福利院收养的就到翠屏区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收养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的发现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例如收养人在宜宾市高县发现的弃婴和儿童,就在高县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收养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亲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机关办理登记。例如收养人是翠屏区人,而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常住户口是在高县,那么就应在高县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亲生父或者亲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5、注意事项:收养人应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手续。如是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双双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如有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委托书应经过居(村)民委员会证明。收养关系确定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员工福利包括什么
1.出差津贴。出差外地的人员根据相应级别均可得到该项津贴。2.通讯费用津贴。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职位给你提供相应的通讯费用津贴。3.节日慰问金。每年元旦、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员工都会得到此项津贴,此外女性员工在三八节还会得到专项津贴。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姐姐现在想要收养一个小孩,因为不能生育。不知道可不可以收养,想要问一下收养福利院的弃婴要怎么收养呢?
[律师回复]
一、收养登记的基本原则

(一)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

(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四)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2年4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收养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起施行)(以下简称《登记办法》)
三、收养关系成立的基本条件

(一)被收养人的条件
不满14周岁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须由公安机关出具《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弃婴(童)审批表》),指经江门市公安部门确认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并按程序被移送至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弃婴、儿童。不办理私自抱养的弃婴、儿童的收养手续。

(二)收养人的条件
内地居民收养人一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弃婴、儿童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三)必须有成立收养关系的共同意愿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征得三方收养当事人的同意。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四)禁止指定收养
为排除超生、买卖儿童通过福利机构合法入户的可能性,禁止指定收养。江门市社会福利院严格按照提出收养意愿先后顺序对收养人进行通知,按照收养人对被收养人的具体要求(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进行家庭和儿童的配对和推荐。
四、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
(一)提出收养意愿
填写《申请收养家庭调查表》(详见附件1)提交→等待通知
(二)家庭评估与配对
接收养登记室通知进入收养家庭评估程序→安排家庭面谈及走访、调查→审核收养家庭资格→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进行配对→配对成功后进行试养→签订为期三个月的寄养期协议
(三)办理登记
寄养融合成功→收养人提交资料(收养申请书、计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受理申请→审查审批→颁发《收养登记证》→户口迁出
申请收养登记调查表
填写要求:
1.此表由申请人或收养单位经办人填写
2.以下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此表将作为审核收养条件的重要依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公司企业福利有哪些?
我国公司企业福利有:社会保障、住房津贴、交通费、工作午餐等。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就有关福利和工资待遇的相关情况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严格落实相关条款发放相关福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一个朋友不小心受了工伤,现在想要申请赔偿。不知道一般情况下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包含哪些呢?
[律师回复]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所以在发生工伤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时候,受伤职工不需要担心,公司应该保证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可是此种停工留薪并不是一直持续,法律给了一个期限。停工留薪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得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日期也不能超过12个月。
  在员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应该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需要去外地就医的,应该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此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8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有福利分房的员工,有福利吗,有补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是十年。
住房补贴领取的办法:
(1)住房补贴资金管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委托银行承办有关的金融业务。
(2)各实施单位应按规定的归集渠道,在本单位存储住房公积金的银行,以职工本人名
义开设住房补贴专用帐号,每月自发放工资之日起在10日内将职工的住房补贴存入本人帐户,并自存入之日起按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3)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人员,在实施单位工作满2年的,购买住房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款额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
(4)实行住房贷币分配的人员承租住房时,可凭房屋租赁合同,每半年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名下的住房补贴用于交纳房租。
(5)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职务发生变动,从变动职务的次月起按新职务计发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6)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发住房补贴的月数、数额等情况(以下称已计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新工作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已计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
(7)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调离本市(含经批准出国、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的;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金额,本人可一次性提取,并由原工作单位将已计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8)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辞去公职、擅自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原工作单位应从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本人如重新参加工作,新工作单位可根据已计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如未重新参加工作,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提取。
(9)职工离退休前未使用过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离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离退休时如未领足规定年限的住房补贴,原工作单位应继续按月按本人离退休时的职务待遇发放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10)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其中在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已参加工作的,可视本人工龄情况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但最多发至累计25年满止。职工去世后,其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可由其继承人一次性提取;已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由其继承人偿还贷款本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公司福利一般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