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都在户主名下吗
1、请注意,并不是所有拆迁房屋都必须登记注册在户主名下。
拆迁房屋作为拆迁补偿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有权为全家共同所有。
即便让房产落在户主名下,这并不意味着该财产仅归户主所有,其他家庭成员同样拥有分配权益。
对于具体分配份额,建议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无法达成共识,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依据当时拆迁时期的相关政策法规来确定最终的分配方案;
2、关于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实际上并不限于登记在户主名下。
许多年长者可能更倾向于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字之下。
然而不论登记何人名下,全家人仍将共享该套房产所有权。
以出售为例,需要全体共有权人共同签署同意书,由此产生的房款亦将由全体共有人共同享有分配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房都在户主名下吗
1、拆迁房不一定都在户主的名下,因为拆迁房也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而拆迁所有的补偿属于家人共同所有,即便是在户主名下也不能说明就是户主一个人的,家人是有权分配的,对于分配的比例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可以进行诉讼,法院一般会根据当时拆迁时的政策来进行分配;
2、拆迁房是可以记在家中任何人名下的,不一定就要记在户主名下。很多年龄大的朋友会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下。不过不管记在谁的名下,家人都是共同所有人,想要进行售卖等行为,都需要共同所有人都签字,所获得的房款他们也有权分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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