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
当贵司未能按照规定向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时,员工们可考虑以下几点对策:
首先,他们可以选择前往所在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最后,若对于仲裁结果仍感不满,员工在获取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关于离职证明的重要性,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第一,为了便于员工展开新的事业,寻找理想职业岗位,用人单位通常会依据员工所提供的个人简历以及查阅离职证明,以确认其工作经验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从而规避诸多不必要的争端;
其次,在完成离职手续之后,个人档案的迁移便成为首要任务,此时需前往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档案,然而,人才交流中心仅在收到离职证明后方可进行档案调动操作;
众所周知,正规的档案管理通常都需要经过离职证明才能进行档案转移;
此外,社保关系的转移同样离不开离职证明这一重要凭证——在与某家公司建立雇佣关系期间,这家公司有义务为我们缴纳社会保险,而在我们离开此企业之后,必须亲自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这一系列操作均离不开离职证明,敬请理解并协助配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离职证明造假是否犯法
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查明原告入职时提供的离职证明是假的,那么,员工属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且不用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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