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

最新修订 |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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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打官司需支付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及相关人员出庭费用。通常败诉方承担费用,但胜诉方也可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涵盖一审、二审及再审。特定案件如特别程序处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则无需支付案件受理费。需遵循法律规范缴纳相关费用。
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

一、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

您若因纠纷决定开启审判程序时,通常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范缴付诉讼费用

若在司法程序中采用了财产保全措施,亦需支付相应的保全费用。

在此过程中所产生之诉讼费用往往由败诉方承担。

倘若胜诉方愿意自行承担,当然也是可取的选择。

谨记以下几点关于诉讼费用具体构成及缴纳方法:

首先,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以及(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其次,案件受理费涵盖如下内容: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需要争议双方共同承担的案件受理费。

最后,请注意,下列案件无需支付案件受理费: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处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满者,提出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

打官司一般需要缴纳诉讼费,如果需要财产保全的则需要交保全费。打官司的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的,也可以承担诉讼费用。

一、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三、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打官司需要哪些费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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