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差错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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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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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遇到医疗事故或差错时,请立即报告给所在科室负责人。 医院将依法向卫生局汇报,指派专业人员调查并妥善处理。 建议封存病历资料备查。 科室需总结经验教训,医教科将组织专题研讨。 责任人将受相应处罚,并记录个人档案。 处罚时间自问题定性之日起计算,确保公正透明。
重大医疗差错怎么处理

一、重大医疗差错怎么处理

1.当您遇到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时,请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汇报。

对于此类事件,相关部门要求责任人务必于24小时内向医教科报告,并于48小时内向医教科提交书面材料。

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向长安区卫生局以及西安市卫生局汇报。

2.收到报告后,医教科将指派专业人员调查事实,并与科室一起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负责人能够立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地处理医疗问题,并保证良好的病员及家属接待服务。

3.当医疗事故引发争议时,我们建议将病史首页、手术纪录、体温单、医嘱单、检查单等资料,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和启封。

封存完毕的病历资料将会由医院妥善保管,以备日后追溯。

4.发生医疗问题后,科室会进行深度研究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具体的防犯措施和处理方案,并及时向医教科反馈。

医教科则会安排相关专家就此事展开专题研讨。

无疑,责任人及科室人员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

5.根据医疗事故的定性结果和相应的处罚规定,医院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一处罚会形成书面报告,载入责任人的个人档案中。

6.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处罚时间自问题定性之日开始计算。

再次提醒大家,每一个步骤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并确保公正透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重大医疗过失如何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重大医疗差错怎么处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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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区别?
1、损害后果程度上的差异: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残废、伤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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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差错是医疗事故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不同。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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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差错和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不同。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
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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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解决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解决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一、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负责任要在24小时内报告医教科,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材料,按规定向县卫生局上报。
二、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主任要立即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好医疗问题,并做好病员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
三、接到报告后,指定专人及时调查了解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详细情况,并协助科室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首页、病程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查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会诊意见、以及护理记录、输液卡、床头牌等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
四、科室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的医疗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报医教科,医教科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发生的医疗问题进行讨论定性。责任人及科室必须参加医疗事故、医疗缺陷的处理过程。
五、医院依据定性结果及处罚办法条款,视情节较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责任人档案。
六、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后的处罚执行时间从医疗问题定性之日起算。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处罚
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
二、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而发生的医疗欠费及对患者的补偿由直接责任人、科室和医院三方承担。累计费用5000元,责任人承担30%;累计费用5001-10000元,责任人承担20%;累计费用10001-50000元,责任人承担20%--15%;其余部分科室和医院各承担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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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疗差错或者是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一般是双方先尝试能否协商解决,如果是不能的医患双方可以到卫生部门调解或者是法院诉讼解决,不管是哪种解决方法,对于是否是医疗事故都要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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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处理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负责任要在24小时内报告医教科,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材料,按规定向县卫生局上报。
二、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主任要立即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好医疗问题,并做好病员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
三、接到报告后,指定专人及时调查了解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详细情况,并协助科室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首页、病程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查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会诊意见、以及护理记录、输液卡、床头牌等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
四、科室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的医疗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报医教科,医教科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发生的医疗问题进行讨论定性。责任人及科室必须参加医疗事故、医疗缺陷的处理过程。
五、医院依据定性结果及处罚办法条款,视情节较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责任人档案。
六、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后的处罚执行时间从医疗问题定性之日起算。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处罚
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
二、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而发生的医疗欠费及对患者的补偿由直接责任人、科室和医院三方承担。累计费用5000元,责任人承担30%;累计费用5001-10000元,责任人承担20%;累计费用10001-50000元,责任人承担20%--15%;其余部分科室和医院各承担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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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可以告医院吗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出指导,根据的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关于侵害公民身体需要赔偿的条款,法院应该受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医疗纠纷案件,也就是患者向医院要求赔偿的案件。所以,出现医疗差错可以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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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在日常的医务人员的执业过程中时有发生。但是很多人都不能正确区分医疗事故与相关的医疗差错的区别,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医疗事故。那么,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究竟怎么界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残废、伤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对于没有达到事故程度的医疗过失,均应认定为医疗差错。换言之,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特征基本相同,两者之者的唯一不同是损害后果程度上的差异。认为只有造成严重的医疗损害后果才能主张损害赔偿的说法源于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该《办法》现已废止。该《办法》将医疗过失行为分为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为医疗事故,而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医疗损害后果以医疗差错对待。医疗差错不属于医疗事故,所以也就得不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取消了医疗事故必须存在严重后果的标准。以往所说的医疗差错已被纳入现行医疗事故之中,受《条例》的调整。《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该条例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任何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的行为,只要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就构成医疗事故。《条例》第四条规定将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四级医疗事故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所以原《办法》中的医疗差错当属现行《条例》规定中的四级医疗事故。与《条例》配套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以227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划定了医疗事故的各种细致等级。因此依据现行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不以患者受到严重损害后果为前提。也就是说,只要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差错,既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可以要求。小编为您整理有关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知识。在就医过程中,如果您发生的相关权益受侵害的情形,首先您需要确定究竟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差错。只有正确鉴定出属于哪种情形,才是得到相关赔偿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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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
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三)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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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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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的区别
[律师回复] 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⑴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按不良后果的程度,又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⑵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⑶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⑷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如小儿后的下肢瘫痪,不属于医疗事故。国家对医疗事故首先注意定性,并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技术事故是技术水平低造成的。根据危害程度,又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造成病人死亡;二级事故造成病人严重残废和严重功能障碍;事故造成病人残废或功能障碍。二、医疗事故又分为二等。医疗事故的确定非常慎重,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并非随意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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