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交通事故并构成工伤时,应由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若遇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引发原因恰好是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所致,那么该第三方也无法置身事外,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便可同时享受到来自责任方和用工单位的双重补偿,换言之,不仅有义务方承担其合理的误工损失费用,用人单位亦需支付职工在停职留薪期间的薪酬,且企业不可因为已经收到误工款而忽视对伤者的赔偿责任。
兹参考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
对于给其他人身伤害的行为,行为人应负起承担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于治疗与康复的合理费用的责任,以及因误工而实际减少的收人,以之回应受害者的经济诉求。
若造成生命伤残的情况,还需要加赔辅助器具费用及生命伤残赔偿金;
如不幸造成死亡,也同样要负担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事故误工费可以赔偿吗
车祸事故误工费可以赔偿。是否有误工费的前提是受害人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有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均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祸事故工伤伤残谁赔钱”,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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