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势开发商违约怎么处理
若开发商未能履行其承诺,则应依照双方签署的《住宅商品销售合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违约赔偿事宜的处理。
针对违约赔偿的金额或方式,各当事人均可在合约中有明确规定,既可以是具体明确的固定金额,亦可以是基于某种依据,如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来核算。
值得提及的是,即使在合约中并无明文列出上述内容,对于违约金金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设定仍可依据如下标准进行初步判断:
若是涉及到逾期支付款项的情况,根据未偿还的购房总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计算即可;
而涉及到逾期交付已购买住宅的情况,将以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期间内,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公告发布或者由正规房地产评估鉴定机构评定的同区位相似住宅的租赁价格作为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购房开发商违约怎么赔偿
违约金的规定是:
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合理的,则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地进行调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势开发商违约怎么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