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谁的责任
倘若房屋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应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承担。
在建设工程实施总承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必须全权负责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
同时,如果总承包单位合法地将建设工程进行了分包,总承包单位及其分包商都应对各自分包的工程质量负有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向开发商先反映。
如果开发商不解决,通过住建局进行投诉,因为它能够直接管理开发商。
如果确实有房屋质量的缺陷,通过提交申请书,提交相关的证据。
一般来说,物业公司直接和建设单位先进行联系,协商协商无果,就可以通过住建局的质检站进行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谁的责任”,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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