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漏雨谁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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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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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乙方发现房产质量问题,可依购房合同向甲方提出修复及补偿请求。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规或交割后确认存在严重缺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保障购房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房屋质量问题漏雨谁负责

一、房屋质量问题漏雨谁负责

若乙方置业者发现所购房产存在质量瑕疵问题,可参考购买时签订的有效购房合同,根据其具体条款,对出现的房屋质量缺陷问题提出质询,并依据法律规定请求甲方房地产开发商予以修复以及相关的经济补偿。

另一方面,如存在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规无法交付使用的情况或者在房产交割后经过严格的检查,确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有严重缺陷,乙方置业者有权选择法律途径向甲方申请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

至第五百八十四条

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如果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可以找建筑商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漏雨谁负责”,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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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墙渗水。那必须找物业解决问题,因为外墙渗水修补起来很麻烦
2、卫生间、厨房、阳台渗水,那就是防水没做好,那就要将地面地砖或者卫生间沉箱拆掉,再次找平做防水,再贴砖,贴砖的时候尽量小心,不要将防水层刮掉,还有就是需要注意地面与墙面接口位置防水的接口位置,尽量往上刷点,不要就只是刷地面
3、水管渗水,那要排查出哪个位置水管破了,找出自己当初水电铺设的竣工图,对照找出水管走向,然后排查渗水位置,将小范围的地砖拆除,然后将水管再次修补好,水压测试,没问题的话那就能够再次铺砖了。(注意最好还有多余地砖的情况下,如果无建议看下打大一点,不然只修补一两块很难看)总之,根据事实上产生渗水的原由,是因为防水问题、还是水管渗水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再进行修补方案确定,不要迷茫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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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法人因为过错给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2、公民、法人损坏了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财产,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3、赔偿原则,应优先恢复原状,在无法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综合考虑损坏财物的购买价值以及其使用年限,合理的确定其价格予以折价赔偿。
4、此类诉讼,双方争议的焦点,一般为,对于楼上漏水到楼下,并给楼下造成损失的事实是否存在争议。在对于楼上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的事实不存在异议的情形下,剩下一个关键性问题就是确认损失的清单,也就是损失的范围。
5、楼下作为受害方,应当搜集证据,向合议庭证明己方所提供的财产损失清单与楼上漏水的关联性,漏水发生后,
第一时间的照片、视频资料记录损害的程度及范围。物业出现场拍照,周围邻居知情者的人证、书证等证据都是有效反应损失范围的证据。
6、在楼上漏水到楼下并给楼下造成损失的事实,以及损失范围的合理性,与漏水之间的关联性,损失清单范围内的财物的实际合理价值可以较为准确确定的情形下,受害方在交涉未果的情形下,可以依法发起诉讼,要求楼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如果事实证明,楼下对于损害发生负有过错的,楼上作为侵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减轻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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