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纠纷尚未得以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屋主无权进行产权过户转移操作。
根据我国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当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相关交通部门有权拒绝登记并且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请者做出详细说明:
一是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原则性的问题;
二是涉及到已然生效但尚处于未被解决阶段的所有权争议事项;
三是递交申请的住宅或商业地产的权利时限已经超出政策允许范围;
最后,任何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登记申请也会遭到驳回。
此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还特别规定,所谓“房地产转让”,其实就是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送或者其他合法途径将契约所载明的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过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二、房屋有纠纷能过户吗
房子有纠纷一般不可以过户。
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产的权属有争议的,那么通常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在购买房产时,要对开发商的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了解,已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但目的不能实现的,那么需要及时请求解除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有纠纷能过户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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