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工留薪期认定标准
工伤工人因公受伤或患上职业病之后,被勒令停止工作并接受医疗治疗的期间,被称之为“停工保留薪资期”(又名离职修养假)。
此期间通常以医院出具的详细诊断证明为依据,计算自工伤工人开始受到事故伤害或患上职业病的那一日算起,直至他们结束全部的疗程为止,而并未超过伤残评级结果出来的那一天。
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明确指示,停工保留薪资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
然而,在某些情况较为严重或是情况极其特殊的情况下,经过市、自治区等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核实,可以适当予以延长,但是延长的总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停工保留薪资期内,工伤工人的原有工资及福利资待遇不会有所调整变动,依然由其所属的公司按时发放。
即便工伤工人无需再上班工作,公司也不能以此为借故拒付其正常工资。
如果工伤工人与雇主之间就停工保留薪资期的付款问题产生了任何纠纷或疑问,应当按照《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所规定的程序来加以解决。
停工保留薪资期结束之后,如果工伤工人的身体状况尚未完全恢复,那么他们依旧可以享受到继续接受治疗的工伤相关保障,但是此时雇主应有责任告知工伤工人需去参加劳动能力的鉴定评估。
若工伤工人选择放弃参加劳动能力鉴定评估,则无法准确判断其劳动能力的具体等级,这虽然不属于雇主没有正当理由就无法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但是雇主却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视其之行为为无故旷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停工留薪期怎么认定
停工留薪期根据劳动者实际伤情以及治理、恢复所需要的具体时间认定具体需要多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停工留薪期认定标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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