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新房签几份合同
一般的购房合同须订立五份,分别由买卖双方各自持有一份,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使用一份,以及出示予房地产管理机构两份(其中各包括备案和抵押程序所需份数)。
若为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则只需签署三份合同即可。
然而,根据天津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房管部门最多仅能提供五份合同进行备案,关于剩余的那一份如何用途及其具体用途,还需向房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而非盲目听从开发商给出的片面解释。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均采用一式三份的形式。
具体来看,其中一份将交给开发商,一份则交由购买者持有,同时银行也会得到一份以用于其后的抵押手续处理。
而对于开发商方面而言,其所持有的这份合同主要用于协助他们完成产权证书的申报工作;
而银行方面的合同则为实施抵押过程中所必需;
至于购买方所持有的那一份,则可作为整体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买新房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买新房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新房签几份合同”,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