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通常能够取得相应的工资权益保障。
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员工薪酬的不良行径,劳动者有权通过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馈,由后者依法下令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之内予以支付欠薪,如若用人单位仍未能及时付出相关款项,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其对劳动者额外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各类劳动纠纷的解决流程如下所述:
1.协商解决。
当劳动争议事件发生之际,当事人应当积极商量商讨此事,努力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措施;
2.企业调解。
在劳动争议产生之后,当事人可选择向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诉求,经过企业调解之后达成共识的,应由企业负责制作并发放调解书,同时各方当事人均需严格遵守调解协议的条款内容;
3.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的处理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具体负责,若当事方与劳动者均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之内,那么应当由劳动者实际领取薪酬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作出裁决;
4.司法裁判。
当事人任何一方若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满,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监察部门职责受理范围
劳动监察部门职责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监察大队一定能要到工资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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