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断交后续交还能累计吗
当参保者参加失业保险并持续履行一整年后,如果在这期间遭遇离职或失业保险协议中断等情况,只要再次投入相同险种即可累积相关缴费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职员因工作迁徙至不同城市或省份工作时,其所拥有的失业保险关系将与其本人一起进行转移就地继续追缴。
在此过程中,所累积的缴费年费将会被一同计算。
若有员工计划申领失业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关键因素:
首先是参加失业保险已满一年以上;
其次是非因个人原因而引发的非自愿失业状态;
此外,依照相关规定,在离职后的60天内成功完成失业手续的办理也是必要的前提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
(3)六十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拿着单位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去交社保的社保中心办理。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多长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业保险断交后续交还能累计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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